林採宜:減徵個稅才能有效促進消費

1. 最近十年,消費是中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GDP增長的一大半來自於消費增長。後疫情時代,受房地產需求疲軟、地方政府債臺高築,以及海外供應鏈調整的影響,投資和外貿增長的動力有限,促進消費是國內唯一可以良性迴圈的經濟增長動力。

2.居民消費支出取決於可支配收入的增長。實證資料顯示,減徵個人所得稅拉動消費的作用大於提高稅收起徵點。

3.實證資料表明,減徵個稅不僅能提高居民當期的收入水平,而且可以穩定居民對未來的收入預期,因此,對消費的促進作用優於發放消費券和現金。

4. 疫情之下,大量企業裁員,失去固定工作的人將從工資稅的繳納者變成自由職業者,臨時工作收入或者說“勞務費收入”將成為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建議提高勞務費收入的起徵點。

消費是國民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

2021年,消費、投資、出口這“三駕馬車“對國民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分別為65.4%、20.9%、13.7%。除了2020年受疫情影響,近十年來,中國GDP增長的一大半來自於消費的貢獻。

林採宜:減徵個稅才能有效促進消費

後疫情時代,房地產投資增速在政策調控和需求減弱的雙重掣肘下回落,基建投資受制於地方政府的債臺高築,僅製造業投資保持強勁無法支撐整體的固定資產投資,在短期內對經濟增長的推力不足(圖2)。此外,隨著海外供應鏈的逐步恢復,疊加俄烏衝突的影響,我國出口增速面臨下行壓力(圖3)。因此,促進消費是國內唯一可以良性迴圈的經濟增長動力。

林採宜:減徵個稅才能有效促進消費

二、 居民消費支出取決於可支配收入

資料顯示,除了2020-2021年受疫情擾動的年份以外,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消費支出的增速變化趨勢正向相關,可見,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對消費支出具有顯著的拉動作用(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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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自從2017年以來,消費支出在可支配收入中的佔比逐年下滑,呈現儲蓄增強和消費減弱的趨勢,2020年消費支出佔可支配收入比重65.9%, 2021年,人均消費支出24100元,在可支配收入中佔比僅68.6%。同期國民總儲蓄率45.07%,遠高於世界水平的27.18%。消費在可支配收入中的佔比下降,儲蓄率上升反映了居民對未來收入和支出的悲觀預期。

林採宜:減徵個稅才能有效促進消費

三、減徵個人所得稅比提高個稅起徵點更能有效推動居民消費

實證資料顯示,每一次提高個稅起徵點對最終消費都有明顯的促進作用。我國於2005年、2007年、2011年三次提高個稅起徵點,每次都促進了消費支出的增長,尤其是2011年,不僅上調個稅起徵點,同時還下調了較低收入檔次的稅率,同年最終消費支出增長至21.4%。可見,減稅政策中,降低稅率和提高個稅起徵點對消費都有刺激作用,前者比後者更為顯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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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居民邊際消費率大致為68%左右[2],其中城鎮居民邊際消費率62.8%,工薪納稅主體主要為城鎮居民,即每減徵1元個人所得稅,居民可支配收入就增加1元,其中平均有0.628元將用於消費支出[3],2021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為13993億,在全部財政收入中佔6.9%,如果減徵一半個人所得稅,那麼可以帶來的增量消費大致為4400億元(13993*50%*0.628=4394)。

林採宜:減徵個稅才能有效促進消費

四、減徵個稅對居民消費的促進作用優於發放消費券和現金

從2020年疫情發生到現在,很多國家的政府採用發放現金、消費券等各種方式給居民紓困,提振居民消費,但效果並不理想。以日本的消費補貼計劃為例,2020年5月,日本政府向每位居民發放了10萬日元的新冠疫情補助,家庭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顯著增長,但消費性支出卻仍然持續下跌,可見,大部分現金補貼不是被用於消費,而是轉化成了居民儲蓄(圖8)。

林採宜:減徵個稅才能有效促進消費

之所以發生這種情況,是因為居民的消費水平和消費意願不僅僅取決於當前收入,同時也受預期收入的影響。

消費券和補貼性現金髮放可能是一次性的,也可能是多次性的,但未來發多少次,每次發多少,沒有確定性。在預期不確定的情況下,更多的居民會選擇儲蓄或者投資,而不是完全用於消費,日本和美國的居民在處置疫情補貼收入方面都不同程度地體現出這種特徵。而減徵個人所得稅則給居民一種穩定的未來收入預期,這種預期對於增加居民的財務安全感,提高他們的消費意願具有更加強烈的積極作用。

五. 提高勞務費的起徵點 改善失業人員臨時工作收入

根據稅法,我國的勞務費收入起徵點是800元,之所以制定這麼低的稅收起徵點是因為考慮到勞務收入的次數和頻率不確定,因此在稅收上就高不就低。

2018年個稅改革之後,規定 從“2019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將和工資、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合併為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這樣一來,勞務費收入高的群體已經實施了“補交稅款”的措施,因此,建議把勞務費的最低起徵點從800元提高到5000元,和職工工資收入的起徵點相同。

疫情之下,大量企業裁員,失去固定工作的人將從工資稅的繳納者變成自由職業者,臨時工作收入或者說“勞務費收入”將成為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提高勞務費收入的起徵點,對於失業以後從事臨時工作獲取計件工資的群體,將是一種有效的支援。

註釋 :

[1] 2007年和2011年個稅改革產生的居民消費額增量分別約為0.15%和0.57%,證明相較於降低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提高個稅起徵點的減稅效果較為有限,額佔個稅比重在0.3%左右。

[2] 2019年資料,2020-2021受疫情影響,資料與正常年份相比有所偏差。

[3] 測算僅考量個稅稅率變化的影響,不包含專項附加扣除等因素。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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