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晚,上交所對華夏幸福及董事長王文學、總裁吳向東、財務總監吳中兵、董秘林成紅、獨董陳世敏出具監管警示函,對華夏幸福及上述人員未及時披露2020年年度業績快報行為進行警示。
上交所查明,2021年4月28日,華夏幸福披露2020年度業績快報稱,公司2020年度淨利潤36.65億元,較上年同期下降74.91%,並於4月30日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
根據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在會計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及時、準確地披露業績預告。華夏幸福淨利潤同比下降50%以上,達到業績預告標準,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業績預告,遲至2021年4月28日才披露前述業績快報,未向市場提前揭示業績預減的風險,相關資訊披露不及時。
華夏幸福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時任董事長王文學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和資訊披露第一責任人,時任總裁吳向東作為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事項主要負責人,時任財務總監吳中兵作為財務管理的主要負責人,時任董事會秘書林成紅作為資訊披露事務具體負責人,時任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陳世敏作為財務會計事項主要監督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鑑於前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對華夏幸福和上述人員予以監管警示。
2021年一季度,華夏幸福實現營收79.49億元,同比下降59.27%,淨利潤虧損36.81億元,同比下降227.5%。
值得注意的是,7月20日,華夏幸福釋出公告稱,公司流動性出現階段性進展,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新增未能如期償還債務本息63.81億元。截至2021年7月19日,華夏幸福累計未能如期償還本息合計732.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