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以備案、註冊等形式設定或變相設定準入障礙,未經公平競爭不得授予經營者特許經營權,杜絕選擇性執法和讓企業“自證清白”式監管,依法嚴厲打擊以負面輿情為要挾進行勒索等行為......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其中提到多個“不得”,共同瞭解
文/胡寧 圖/程璨
不得以備案、註冊等形式設定或變相設定準入障礙,未經公平競爭不得授予經營者特許經營權,杜絕選擇性執法和讓企業“自證清白”式監管,依法嚴厲打擊以負面輿情為要挾進行勒索等行為......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其中提到多個“不得”,共同瞭解
文/胡寧 圖/程璨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156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