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實習記者 柳川 記者 夏欣 北京報道
近日,太平洋證券接連收到內蒙古證監局和雲南證監局的監管函。起因於其內蒙古分公司負責人利用公司財務章非法吸存等違法違規行為。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對於2019年就已東窗事發的內蒙古分公司問題,誠如雲南證監局在《行政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中所說的那樣,太平洋證券針對內蒙古分公司風險事件,未進行妥善處理。
不僅如此,記者發現,在2020年4月30日釋出的《2019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中,太平洋證券方面對此也沒有披露。
太平洋證券在《2019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中表示,根據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於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未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記者注意到,太平洋證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標準第二條明確寫著“公司人員發生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事項,並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不利影響”。
內蒙古分公司風險事件是否屬於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呢?公司不存在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如何出具的呢?帶著這些問題,記者向太平洋證券方面發出採訪函,但截至發稿,仍未獲得回覆。
接連兩份罰單
近日,太平洋證券接連收到內蒙古證監局與雲南省證監局的罰單。事情起因自其內蒙古分公司負責人利用公司財務章非法吸存等違法違規行為。
內蒙古證監局查明,太平洋證券內蒙古分公司存在三大問題:一是分公司員工私自銷售非太平洋證券自主發行或代銷的金融產品;二是經營管理混亂、合規管理失效,未有效執行公司內部印章管理各項制度,太平洋證券內蒙古分公司轉託管和撤銷指定業務印章、財務章等大量加蓋在赤峰聚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理財協議上;三是原負責人宋長達違法從事其他營利性活動、涉嫌犯罪被司法部門採取強制措施,後果嚴重,影響惡劣。
隨後,雲南證監局對太平洋證券下發《行政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
記者瞭解到,雲南證監局認為,太平洋證券對內蒙古分公司的管理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太平洋證券針對內蒙古分公司風險事件未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風險隱患,未及時發現存在風險並妥善處置;二是未充分考慮被考核人員的行為合規性;三是太平洋證券未採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儲存內蒙古分公司2016年和2017年的客戶回訪資料。對2016年部分新開戶客戶的回訪未在1個月內完成,且回訪人員對部分客戶賬號非本人使用的情況,未向客戶提示賬號使用相關規範或向客戶本人充分揭示風險等六大問題。
內蒙古證監局對太平洋證券內蒙古分公司採取處罰措施為,責令改正並暫停新開證券賬戶1年;雲南證監局的處罰措施為責令公司限期改正,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對全部分支機構進行合規檢查,自收到本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18個月內提交檢查和整改報告。
據公開報道,早在2016年,就有赤峰市的投資者在太平洋證券內蒙古分公司營業員的介紹下,開始購買赤峰聚鑫的理財產品。投資者提供的一份《委託代理理財協議書》顯示,其中甲方為赤峰聚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而在協議落款處,甲方除赤峰聚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公章外,還蓋有太平洋證券內蒙古分公司財務專用章。
2019年8月,有投資者著急用錢決定停止投資時,在聯絡業務員兌付本金和利息時出現了問題。2019年11月27日,內蒙古分公司原負責人宋長達到赤峰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投案自首,赤峰聚鑫投資的兌付危機徹底爆發。2019年11月28日,新城區公安分局對宋長達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並對宋長達刑事拘留。
長期處於無實際控制人狀態
太平洋證券公司治理問題頻出的背後,或是其股權結構存在缺陷所致。
相關資料顯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嘉裕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裕投資”)持有太平洋證券7.44億股,佔太平洋證券總股本的10.92%,為太平洋證券第一大股東。在太平洋證券目前的7名董事中,僅有張憲、楊智峰2名董事為嘉裕投資推薦。
記者發現,太平洋證券與嘉裕投資在業務、人員、資產、機構以及財務等方面相互獨立。嘉裕投資與太平洋證券其他主要股東之間也不存在關聯關係以及一致行動人的情形。此外,太平洋證券不存在任何法人或自然人透過投資關係、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太平洋證券行為的情況。
也就是說,太平洋證券目前處在無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狀態。而這在太平洋證券長期存在。
對此,經濟學家劉俊海對記者表示,在股權分散、無實控人的情況下,容易滋生內部人控制企業的問題。這就需要強化董監高的誠信義務和勤勉義務。
在無實控人的情況下,要啟用小股東的積極性,用法律武器和股權投票積極維護自己的利益,及時罷免不誠信不勤勉的董監高。同時,要加強上市公司的使命教育,除了要完善董事、高管、監事們的激勵機制,建立企業薪酬市場化評價機制,還要健全監事高管的問責機制,徹底扭轉控制股東、董監高等濫用控制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記者發現,在長期無實控人的同時,太平洋證券第一大股東嘉裕投資對於繼續增持股份還是退出遊移不定。
2018年7月10日,太平洋證券公告稱,其第一大股東嘉裕投資,擬在公告披露之日起6個月內增持太平洋證券無限售流通股,增持價格不高於3.50元/股,累計增持股份不低於總股本的1%,不高於總股本的5%。
截至2019年1月11日,嘉裕投資累計增持太平洋232.17萬股股票,僅佔太平洋總股本的0.0341%,未能完成增持計劃下限。於是,嘉裕投資將增持計劃履行期限延長6個月至2019年7月10日。值得注意的是,該延期事項未經太平洋股東大會審議。
2019年6月20日,太平洋公告收到嘉裕投資《關於提請終止實施增持計劃的告知函》,並於2019年7月5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嘉裕投資終止實施增持計劃的議案。而在延長期內,嘉裕投資並沒有對太平洋證券進行增持。值得一提的是,嘉裕投資未完成承諾和增持延期未提交股東大會的行為,在近日被雲南證監局出具監管警示函。
在增持計劃結束後不久,嘉裕投資卻開始出售太平洋證券的股權。
2019年11月,太平洋證券和華創陽安雙雙釋出公告稱,嘉裕投資擬將其持有的不低於4億股股份(佔總股本的5.87%)轉讓給華創證券。
根據之後披露的《股份轉讓協議》,華創證券擬以5.5元/股的價格受讓嘉裕投資持有的4億股太平洋證券股份,交易價格為22億元。此外,雙方還約定,嘉裕投資持有的太平洋證券剩餘3.44億股股份的表決權無償委託予華創證券(佔總股本的5.05%)。
但是,這筆交易至今已有將近6個月,仍未有最新進展。嘉裕投資是不是生了變故?對此,記者致電太平洋證券方面,公司工作人員表示,股權轉讓是股東之間的行為,公司只是配合股東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目前除了已經披露的內容,其他的情況並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