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券商股權激勵再度破局,國泰君安“搶跑”受益政策鬆綁

由 都超英 釋出於 財經

新《證券法》生效以來首家實施股權激勵的券商,花落國泰君安(601211.SH)。公佈21億回購預案和股權激勵草案僅一天後,國泰君安8日晚間“火速”釋出回購報告書。綜合此前釋出的股權激勵草案,國泰君安擬定的回購價格、授予價格頗具看點。

國泰君安擬運用不超21.7億元自有資金,回購股數上限為8900萬股,回購價格為不超過24.39元/股,較預案發布前的6月5日收盤價15.96元/股,溢價約53%,而授予價格8.03元/股,接近現價五折水平。

對於國泰君安此番推出的股權激勵計劃,業內人士認為,與新《證券法》修訂後政策鬆綁相關。據新《證券法》,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者員工持股計劃的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可以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持有、賣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證券法現在‘開了個口子’,經過監管部門允許,券商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時從業人員可以直接持有股票。不過,政策現在還沒有百分之百明確細則,只是證券法框架下的規定。” 榮正諮詢董事長鄭培敏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而從行業情況來看,華中某中型券商人士對記者表示,國泰君安此舉具有破局效應。此前受制於證券公司員工不能持股的監管規定,多家券商的員工持股或股權激勵計劃大多暗淡收場。

在新《證券法》一定程度上為券商股權激勵肅清障礙後,行業能否再度迎來發展機遇?

國泰君安“搶跑”推股權激勵

據國泰君安6月8日晚間釋出的回購報告書,公司擬以自有資金、集中競價方式回購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擬回購股份數量4450萬股~8900萬股。回購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24.39元/股,擬回購金額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1.7億元。回購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透過回購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

上述不超過8900萬股,將投向限制性股權激勵,涉及國泰君安451名員工。限制性股票分配向前臺業務部門傾斜情況明顯。據分配方案顯示,副董事長、總裁王松獲授限制性股票72.2萬股,副總裁朱健、副總裁蔣憶明、副總裁陳煜濤、副總裁龔德雄4人均分別獲65萬股,執行董事喻健等3人獲59.5萬股。

在激勵計劃實施安排方面,首次授予不超過8159.3萬股,預留授予不超過740.7萬股;在限售期設定方面,此次激勵股票分三次解除限售,限售期分別為自相應授予部分股票登記完成之日起24個月、36個月、48個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別為33%、33%、34%。在解除限售的條件方面,歸母淨利潤、加權ROE、金融科技創新投入、綜合風控指標等均涵蓋其中。

“將近9000萬股,價格打五折,400多人分,從絕對量講看,(股權激勵)挺有誘惑力的。但是考慮到券商本身薪酬就比較高,這個激勵性對券商來說屬於中等,但也不是很差。”對於國泰君安此次推出的股權激勵方案,有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

北京某中型券商非銀分析人士認為,從方案來看,授予價格比較有優勢,數量和價格對方案直達效果構成一定保障。新證券法後,券商做限制性股票激勵的政策和限制更加明確,券商也會更有動力。

新證券法為券商股權激勵鬆綁

目前,國泰君安股權激勵計劃已透過董事會審議,尚需履行股東大會決策程式及監管審批或備案程式。

同為龍頭券商的華泰證券今年3月釋出了回購和股權激勵方案,公司稱,回購股份的用途為實施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計劃。不過,截至目前,華泰證券未進一步披露激勵方案內容。

華泰、國君先後“官宣”實施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直接原因是新《證券法》為證券公司員工持股和股權激勵鬆綁。

今年3月實施的新《證券法》規定,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者員工持股計劃的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可以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持有、賣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理論上講,證券法相關規定放鬆後會有越來越多的券商做股權激勵。但是華泰公告之後為什麼沒有下文,我們猜測可能是證券法對這方面的規定現在還沒有細則,華泰可能更保守或說穩妥一些,國泰君安這次就‘搶跑’了。”上述業內人士認為。

此前,多家券商採取的方式為員工持股計劃。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5月,東方證券釋出《關於籌劃H股員工持股計劃的提示性公告》,中信證券也曾於去年3月釋出員工持股計劃(草案)。

但整體來看,2016年至今,推出員工持股或股權激勵的券商數量屈指可數。中信證券在2006年曾實施股權激勵,激勵數量為2216.31萬股,每股轉讓價格2.38元。此後,券商股權激勵經歷“暗淡十年”,直至2015年在混改背景下,券商股權激勵政策再度鬆動,證券業股權激勵停滯不前的局面才有被打破之勢。據不完全統計,2016年至今,興業證券、華創證券、天風證券、聯訊證券等提出員工持股或股權激勵計劃。

券業股權激勵再度破局

證券行業是人才密集型行業,依靠長效激勵機制激發員工持續工作熱情必不可少,而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便是可選途徑。

在業內人士看來,國泰君安此番推出股權激勵,具有行業破局的標誌性意義。

與一般性上市公司相比,券商股權激勵推進速度較慢,此前受限於國企和金融企業股權激勵面臨的特殊性,以及受困於證券從業人員不能持有股票的約束,券商推行股權激勵“困難重重”,也動力不足。

“30多個上市券商,期權、現金、股票這塊的激勵基本都沒做。A股已經有40%的公司做了股權激勵,券商板塊幾乎為零。但從另一方面來看,券商本身貨幣薪酬比較高,它們之前做股權激勵的動力並不充足。”鄭培敏說。

“這次國泰君安做這個股權激勵算是破局吧。除了股票,做期權的股權激勵也是不錯的方式,不一定持股。在兌現期權的時候,公司回購,把回購款給員工。這個方法我覺得在行業內也是可行的。”上述華中某中型券商人士對記者表示。

鄭培敏同時認為,目前對於證券公司實施員工持股和股權激勵尚需證券法細則進一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