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面向不特定物件開展股權融資等業務的社會眾籌,限期退出

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四紅)12月31日,央行釋出訊息稱,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健全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提升地方金融監管效能,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方面研究起草了《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條例》強調,面向不特定物件公開開展股權融資等業務並承諾回報的社會眾籌機構,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清理,限期退出。僅組織資金捐贈,不以任何方式獲取回報的,不屬於本條例所稱社會眾籌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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