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稅推進再迎新進展 OECD召開公眾諮詢會議

OECD(經合組織)官網顯示 ,OECD將於2021年1月14日-15日召開關於支柱一和支柱二藍圖的報告的公眾諮詢會議。

作為為解決經濟數字化的稅收挑戰而正在進行的工作的一部分,OECD/20國集團關於《BEPS的包容性框架》(BEPS即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邀請了公眾對《第一支柱和支柱二藍圖報告》的意見。這次公眾諮詢會議將集中討論諮詢檔案中確定和在作為諮詢程序一部分收到的書面意見中提出的關鍵問題。

據悉,早在2020年10月12日,OECD/G20應對BEPS問題的包容性框架就應對經濟數字化稅收挑戰的“雙支柱”方案分別釋出了藍圖報告,並於當年10月14日提交G20央行行長和財長會議。兩份藍圖報告全面詳細地闡述了“雙支柱”方案的整體設計,並作為公眾諮詢檔案用於徵求公眾意見。

其中,支柱一的核心是透過改變現行國際稅收規則,向市場國分配更多的徵稅權和剩餘利潤,以解決經濟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支柱二的核心是透過建立一套相互關聯的國際稅收規則,確保跨國企業承擔不低於一定水平的稅負,以抑制跨國企業逃避稅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包容性框架成員尚未就“雙支柱”方案設計達成一致意見,但將以現有藍圖檔案為基礎繼續推進多邊談判,以期在2021年年中達成共識。 因此,舉行公眾諮詢會議在一定程度上也推進了達成共識的進度。

中央財經大學國際稅務研究中心主任曹明星對貝殼財經記者表示,OECD在2013年便釋出了關於防止BEPS的行動計劃,其中,第一項就涉及數字經濟,當時,各國因受金融危機重創,財政緊張,因此就達成了這項行動計劃。

曹明星進一步表示,一開始,OECD的行動計劃主要是採取反避稅行動,但隨後卻逐漸把價值鏈、產業鏈、經濟格局都納進來了,數字稅的推進遭到了美國的反對,目前來看,歐美在數字稅問題上存在本質矛盾,畢竟科技公司大多數還是在美國,數字稅一旦開徵,美國政府是佔不到便宜的,但如果拜登上臺,歐美之間或許會相互妥協,協調雙方大資本的利益,維護所謂的西方資本自由派的格局。

目前,美國與法國之間在數字稅方面的“對抗”似乎有緩和跡象。1月7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宣佈暫停徵收針對法國數字稅的報復性關稅,涉及價值約13億美元的法國進口商品。

不過,即便關於數字稅的爭議頗多,多國仍在持續推進數字稅的研究、立法及落地程序。新加坡、印度尼西亞已於2019年開徵數字稅,義大利、奧地利、土耳其、馬來西亞均立法擬於2020年開徵數字稅,英國、紐西蘭、西班牙、捷克、印度等國也已釋出開徵計劃。

近年來,中國的數字經濟蓬勃發展,中國資訊通訊研究院釋出的《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白皮書 (2020年)》顯示,2019年,我國數字經濟增加值規模達35.8萬億元,佔GDP比重高達36.2%,同比提升1.4個百分點。

面對國內國際數字經濟的發展及對數字稅的探討,中國該如何應對?曹明星表示,中國應該密切關注國際動向,但在國內和國際上目前都不適宜做太大的動作,現階段數字經濟還應該先做大,如果想進一步管控,可以由國家去介入大資料所有權、平臺的競爭運營,給它套個“韁繩”,讓平臺真正服務國家、老百姓。

“不過,無論如何,面對國內國際數字稅推進形勢,我國都應該做好充分準備,考察數字稅對產業環境、競爭環境以及分配的影響,儘快確定自己的政治立場,一旦國際形勢發生較大變化,中國作為一個社會主義數字經濟大國,態度就必須明朗了。”曹明星稱。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潘亦純 編輯 陳莉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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