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2月21日訊(記者 胡朝輝 李冰岩)12月20日晚,中百集團(000759.SZ)釋出公告稱,公司於2023年12月20日收到《湖北證監局關於對中百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汪梅方、張俊、胡劍、李慧斌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根據《警示函》顯示的資訊,12月20日,中百集團釋出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中百倉儲超市有限公司於2023年7月22日發現財務人員邵某某存在職務侵佔公司資金嫌疑,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2023年10月13日,公安機關將相關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到案。該案件目前處於偵查階段,初步估算侵佔資金金額累計約2.19億元,預計導致公司其他應收款原值增加約2.19億元,應付賬款增加約2.19億元,初步預估其他應收款計提壞賬準備約2.1億元,減少2023年利潤總額約0.5億元,調減以前年度利潤總額累計約1.6億元。
湖北證監局認為,上述中百集團員工職務侵佔事項,預估損失已達到《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及《證券法》第八十條第二款第(五)項規定的重大事件標準,公司應當立即披露,但直至2023年12月20日,公司才釋出《關於子公司員工涉嫌職務侵佔資金的公告》, 存在資訊披露不及時。
湖北證監局據此認定,中百集團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汪梅方作為公司董事長、張俊作為公司總經理、胡劍作為公司副總經理及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李慧斌作為公司董事會秘書,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因此決定對中百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汪梅方、張俊、胡劍、李慧斌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公開資訊顯示,中百集團主營商業零售,今年前三季度營收約91.87億元,同比減少0.25%;歸母淨利潤虧損約4370萬元,去年同期虧損約1.1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