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公司IPO前突擊分紅,已有公司因此被終止上市
又見公司IPO前大手筆分紅。
深交所官網顯示,12月15日明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喆集團”) 申請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檔案,保薦人長江證券撤回保薦。
值得關注的是,明喆集團實控人的境外永居身份以及報告期內大額分紅的情形曾被市場多次質疑。
招股書顯示,明喆集團主要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業務,作為綜合性物業服務提供商,根據不同客戶的需求,與客戶簽訂定製化的物業服務合同,提供基礎物業管理與後勤保障一體化服務。
針對不同業態的特徵與客戶的需求,明喆集團提供差異化的特色服務,比如:醫療機構的醫輔運送、醫療垃圾收集;教育機構的學生公寓管理、教室及場地管理等;辦公樓的會務服務及駕駛服務等。
財務資料方面,明喆集團在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實現營收30.07億元、33.42億元和36.17億元,淨利潤分別為1.79億元、1.67億元和2.90億元,扣非後淨利潤分別為2.76億元、2.48億元和2.78億元。
與此同時,明喆集團也穩定進行現金分紅,分紅額分別為3.8億元、1.19億元、3.45億元,三年扣非淨利潤總計約8.02億元,累計分紅額約8.44億元。
僅僅一個分紅,明喆集團就已經把公司的利潤給“清倉”完畢。
公司大手筆分紅是公司尊重股東和投資者的一種具體體現,在明喆集團的招股說明書中,公司還特別提及:“發行人將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切實維護 投資者合法權益,強化中小投資者權益保障機制,結合發行人經營情況與發展規劃,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積極推動對廣大股東的利潤分配以及現金分紅,努力提升股東回報水平。”
但明喆集團分出的現金又進了哪些股東的口袋呢?
記者梳理發現,明喆集團的實際控制人為高海清、張國玲、高藝菲家族。
其中,高海清、張國玲為夫妻關係,高藝菲為高海清的女兒。
報告期,三人合計直接持有明喆集團股份80.7786%,合計控制該公司91.7115%的表決權。
也就是說,意味著上述現金分紅都流入了高海清家族。事實情況好像與明喆集團口頭上的“積極推動對廣大股東的利潤分配以及現金分紅”有著較大出入。
據招股書披露,高海清、張國玲、高藝菲均擁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權,這一因素同時也被股民視為投資風險。
記者注意到,近期有多家公司出現IPO前“突擊式”分紅,還有公司也因此IPO受到阻礙。
12月4日,杭州潛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潛陽科技)北交所 IPO 稽核狀態更新為 “ 已受理 ”。
潛陽科技本次發行擬募集資金 2.36 億元,募資主要投向生產線技術改造建設專案(包括安全環保設施提升改造專案和智慧製造自動化升級改造專案)、年產 43000 噸環保型新材料專案、研發中心升級改造專案及補充流動資金。
然而,IPO 前,潛陽科技同樣進行了大手筆分紅,2022 年 5 月及 2023 年 5 月,兩次合計分紅 1.45 億元。分紅金額已達到IPO擬募資金額的65%。
此外,近期擬於深交所主機板上市的正佳股份,也出現了上市前大手筆分紅的情況。
正佳股份於2016年3月至2020年6月曾掛牌新三板,掛牌期間證券簡稱為“正佳環保”。
2018年9月,正佳股份現金分紅2800萬元,超過全年淨利潤2780.14萬元;2019年11月、2020年,正佳股份現金分紅2700萬元、4000萬元;2021年、2022年,正佳股份現金分紅金額分別為5015.52萬元、6774.17萬元。
粗略計算,以上分紅金額已經超過2億元,此次IPO,正佳股份擬募集資金共6億元,將用於智慧裝備生產基地建設專案、研發中心建設專案及補充流動資金,然而擬補充流動資金為3億元,佔到募資總額的一半。
12月7日,河南紅東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東方)公告,截至2023年12月6日,北京證券交易所已將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交所上市的審查狀態調整為中止稽核。
根據申請檔案,2020年至今,紅東方進行兩次現金分紅,合計分紅金額8.20億元,且主要流向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企業。並且,在紅東方完成分紅後的第三個月,紅東方就向北交所遞交了上市申請,擬募資12.91億元。
投融資專家許小恆表示,一般來說,IPO公司在申報IPO前後進行大額分紅的行為,會被認為是突擊分紅,分紅的原因及合理性容易受到監管層的關注。
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認為,企業IPO前“突擊”分紅可從不同角度來看待。一方面,企業分紅是合法的,企業有權決定將利潤以何種方式分配,包括分紅。企業選擇在IPO前進行分紅可能是為了給股東回報,也是企業經營成功的一種體現。另一方面,如果企業在IPO前進行大額分紅,也可能會減少企業的資金儲備,影響企業的發展和擴張能力。
瀟湘晨報記者郝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