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非法證券期貨活動有所抬頭,不斷有投資者因為參與非法證券活動遭受經濟損失,投資者一定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有效防範非法證券期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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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應到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進行證券或期貨投資。現階段,我國合法的證券交易場所是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合法的期貨交易場所是大連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投資者應在上述場所進行證券或期貨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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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買賣證券應委託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具有證券經紀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進行;投資者進行期貨交易應委託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具有期貨經紀業務資格的期貨公司進行。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證券業務”;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公司,經營期貨業務”。違反上述規定,如情節嚴重,將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非法經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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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應提高對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的識別判斷能力。比如,投資者要辨識主體有無合法經營資格,可以透過中國證監會網站、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合法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資訊。投資者要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不被虛假宣傳所迷惑,不參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避免上當受騙,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投資者參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不受法律保護。國務院《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因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因此,投資一定要保持警惕,遠離非法證券期貨活動。
(中國證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