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3月9日電 據中國銀保監會網站訊息,為進一步完善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監管制度,健全保險公司準備金管理內控機制,規範有效開展準備金監管工作,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1-7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加強督促指導,全面監測、評估和處置保險公司的準備金風險。
《實施細則》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明確準備金評估的原則和方法,規範保險公司準備金評估使用合理的方法及假設;
二是規定準備金評估的內控流程,當保險公司的準備金評估發生變化併產生顯著影響時,應履行提交公司董事會決議等流程;
三是規範準備金風險邊際和折現的處理,規定計算風險邊際的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明確了準備金評估時應進行折現的久期標準;
四是加強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準備金的管理,要求保險公司對分支機構的準備金評估應客觀、公允地反映分支機構的經營情況,不得人為調節;
五是規範準備金回溯分析工作,明確了當保險公司的準備金回溯結果出現較大偏差時,保險公司應採取的具體整改措施;
六是明確準備金評估報告的內容,規範了應披露的具體資訊和精算意見的表述,要求保險公司填列準備金監管報表;
七是完善準備金評估工作底稿制度,規範了工作底稿的編制、複核、使用等管理,要求保險公司應按規定儲存工作底稿備查。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加強督促指導,做好《實施細則》的貫徹落實工作,切實提升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的管理水平,全面監測、評估和處置保險公司的準備金風險。同時,銀保監會將指導中國精算師協會研究制定非壽險業務準備金評估實務指南和行業參考標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