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破壞資源或汙染環境 去年以來超50家A股公司被罰
◎記者 張問之 ○編輯 邱江
未取得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便佔用土地,採礦權外越界開採、違法開採;未履行環評手續、水汙染、大氣汙染;超標收費、虛假廣告;涉嫌生產劣質藥、生產不符合藥品標準藥物……上證報資訊資料顯示,2020年以來已有超50家A股公司披露,受到生態環境部門、自然資源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管局、應急管理局等非銀部門處罰。其中,環境汙染問題依然突出,有21家公司被生態環境部門出具“環保罰單”;處罰力度最大的則是資源破壞類處罰,違法成本高達上億元。
資源破壞“代價沉重”
就具體罰沒金額來看,近20家公司單次罰沒金額在百萬元以上。其中,露天煤業、祁連山、國機汽車、天藥股份、中農立華等5家企業罰沒金額超千萬元,露天煤業以被罰1.01億元居首位,祁連山以被罰7251.07萬元緊隨其後。行政罰單不僅將使公司利潤受損,更是對公司市場信譽的透支。
以露天煤業為例,公司2021年2月9日公告稱,子公司扎魯特旗扎哈淖爾煤業有限公司於2018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間,在扎魯特旗格日朝魯蘇木境內未依法取得國家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佔用農用地、未利用地等349.31公頃建設採掘場、排土場、道路等。由此,扎魯特旗自然資源局依法對公司處以罰款約1.01億元。
同樣非法佔用土地的還有興業礦業。公司分別於2020年12月、2021年2月公告,控股公司銀漫礦業、融冠礦業均因非法佔用土地進行礦區建設而被當地自然資源局處以罰款547.05萬元、629.76萬元。
再看西北水泥龍頭祁連山。公司2021年4月公告稱,甘肅省自然資源廳調查發現,苟家寨水泥用石灰岩礦礦業權人漳縣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下稱“漳縣公司”),在2010年10月取得采礦權後至2020年5月,在採礦權外開採水泥用石灰岩礦資源量2014.50萬噸。甘肅省自然資源廳根據相關法律沒收漳縣公司越界開採違法所得,並處20%的罰款,扣減已付款後共計罰沒款7251.07萬元。而早在2020年11月,漳縣自然資源局便向漳縣公司出具了《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就其在漳縣苟家寨林地內違法開採石灰岩礦,致使563.85畝林地用途發生改變,責令限期恢復原狀並處罰款413.49萬元。公告顯示,除罰款外,預計恢復林地原狀資金約500多萬元。
“對煤炭、有色金屬、非金屬礦物等資源依賴型行業而言,擁有的資源指標為公司業務發展的基石和重要盈利來源之一,跨出‘紅線’多搶多佔,或在短期內能夠為公司帶來一定收益,但當監管‘亮出利劍’,公司不僅違法所得需要悉數上交,還將面臨鉅額罰款,得不償失。”業內人士直言,對於上市公司而言,行政罰單不僅將使企業利潤受損,更是對企業市場信譽的透支,投資者會考慮到風險規避而用腳投票。
環境汙染“屢罰屢犯”
從披露的受罰原因來看,環境汙染問題依然突出,有21家公司被生態環境部門出具“環保罰單”,其中龍蟒佰利、龍星化工等不止一次受罰。在業內人士看來,中國經濟正在加快向綠色發展轉變,就環境資訊披露而言,強制披露已是大勢所趨。
從這21家公司環境違規型別來看,以水汙染、大氣汙染為主,亦有環評違規、土壤汙染等;因違法程度不同,企業單次罰款金額不等,罰款百萬元以上的有4家,分別為國中水務、龍蟒佰利、海翔藥業、煌上煌,另有8家公司罰款在30萬元以上;而就違規企業本身所處的證監會行業來看,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製造業、醫藥製造業、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企業較多,亦有農副食品加工業、汽車製造業、專用裝置製造業企業等。
如國中水務,公司2021年1月6日公告稱,下屬子公司國中(秦皇島)汙水處理有限公司(下稱“秦皇島汙水”)因水汙染物超標排放,收到秦皇島市生態環境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按日連續處罰決定書》,共計罰款414萬元。國中水務稱,本次秦皇島汙水出水超標主要是由於進水水質持續超標,大大延長了系統的恢復期,直接影響了系統的處理效果所致,後續公司將採取適當的法律手段維護公司的權益。公司將進一步提高環保意識,切實履行環境保護責任,並根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4月28日,國中水務公告稱,公司將向秦皇島市生態環境局要求舉行聽證,提出陳述和申辯。
再看鵬鷂環保,公司2020年10月公告稱,宿遷市泗陽生態環境局於2020年6月17日、6月30日檢查中發現泗陽鵬鷂興農部分汙水未經處理,透過法定排汙口之外的排水口直接排入外環境,處以50萬元罰款。
事實上,環境汙染已是部分企業尤其是“兩高”(高汙染、高耗能)企業的“沉痾宿疾”。
如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製造業的龍蟒佰利、龍星化工,2020年以來已因環境問題被罰兩次。龍蟒佰利30萬噸硫氯耦合鈦材料綠色製造專案、年產12萬噸硫酸法鈦白粉生產線均因環評違規,分別被罰款130萬元、40萬元,龍蟒佰利亦在2019年因水汙染被罰款15萬元;龍星化工公司本身及子公司沙河市龍星輔業有限公司則均因大氣汙染,分別被處以45萬元、10萬元罰款。
“環境汙染不單單是罰款的問題。”業內人士在接受上證報採訪時直言:“進入‘十四五’,中國經濟加快向綠色發展轉變,生態環境保護受到空前重視,環境違規成本必將加大。”
在業內人士看來,就環境資訊披露而言,強制披露已是大勢所趨。2020年12月,生態環境部在例行新聞釋出會上提到,“十四五”時期將推動上市公司、發債企業強制性披露環境資訊。各地亦有所舉動,如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於2021年3月釋出《深圳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徵求意見稿),要求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資訊披露制度,探索擴充套件環境資訊強制披露主體範圍和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