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6日訊 博敏電子(603936.SH)昨日晚間釋出關於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發審委稽核透過的公告。2022年9月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稽核委員會對博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進行了稽核。根據稽核結果,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獲得稽核透過。
5月12日,博敏電子釋出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不超過15億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將用於博敏電子新一代電子資訊產業投資擴建專案(一期)、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將用於博敏電子新一代電子資訊產業投資擴建專案(一期)和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順應下游應用領域發展趨勢,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及公司經營發展戰略,有利於促進公司現有主營業務的持續健康發展,深化業務佈局,進一步提高公司的綜合競爭能力和整體盈利能力,鞏固並提高公司在行業內的地位,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本次發行的股票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本次發行採取向特定物件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在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後由公司在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有效期內選擇適當時機向不超過三十五名特定物件發行。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物件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不超過35名的特定物件,發行物件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機構投資者等。所有發行物件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A股股票。截至預案出具之日,本次發行尚未確定具體發行物件,最終是否存在因關聯方認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構成關聯交易的情形,將在發行結束後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披露。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按照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計算得出,且不超過本次發行前上市公司總股本的30%。截至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召開之日,上市公司總股本為5.11億股,按此計算,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1.53億股(含本數)。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的首日,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不含定價基準日)股票交易均價的80%。
發行物件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份,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本次發行結束後因公司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應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屆滿後按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在本次發行完成後,由公司新老股東按本次發行完成後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本次發行前公司的滾存未分配利潤。
本次發行的股票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發行決議的有效期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透過本次發行相關議案之日起12個月。
截至預案出具之日,徐緩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為13.83%,謝小梅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為7.64%;兩人系夫妻關係,合計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為21.47%,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按發行上限測算,本次發行完成後,徐緩、謝小梅夫妻合計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為16.51%,仍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因此,本次發行不會導致本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化。
博敏電子與華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博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檔案反饋意見之回覆報告(2022年半年度財務資料更新版)顯示,華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保薦代表人為盧長城、彭良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