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聞:
12月14日晚間,滬深交易所釋出了改革後的退市制度徵求意見稿。主要內容有以下要點:
1新增市值退市,標準為連續20個交易日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
2財務指標有變。取消單一淨利潤和營收指標,新增組合指標:扣非前/後淨利潤為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將被ST,連續兩年終止上市。
3新增規範類指標,資訊披露、規範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數以上董事對於半年報或年報不保真兩類情形。
4新增財務造假類指標:過去3年虛增利潤、淨利潤每年平均金額均超當年相應資料的100%,且總額超10億元;或資產負債表各科目過去3年虛假記載金額合計數額超淨資產50%,且總額超過10億元。
5壓縮緩衝期。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明確連續兩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終止上市。
6面值退市、市值退市類改為不設退市整理期。
7新增“資訊披露或者規範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退市指標。
8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可轉債同步終止上市。
9新增四種風險警示型別:最近一年被出具非標審計報告;最近三年扣非淨利孰低者均為負值,且最近一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違規擔保餘額超一千萬元或達淨資產的5%以上;無實控人的公司,向第一大股東提供關聯資金較大。
10設立風險警示板。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設定交易量上限,每日累計買入單隻股票不得超過50萬股。
11全市場在主要退市指標、退市流程等安排上基本保持一致。
12非ST公司,財務類退市風險警示情形、退市指標及新增重大違法退市指標均以2020年為首個起算年度。
此次改革,在對原有退市制度細化明確的基礎上,還增加了多條觸及退市的制度標準,堪稱力度空前。
在新版退市制度中,改變了以往單純考核淨利潤的退市指標,透過營業收入和扣非淨利潤的組合指標,力求準確刻畫殼公司。同時嚴格退市執行,壓縮規避空間。在交易類、財務類、規範類以及重大違法類指標等方面體現嚴格監管,特別是透過財務類指標和審計意見型別指標的交叉適用,打擊規避退市。
重要的是,簡化了退市流程,提高退市效率;取消了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環節,加快退市節奏。
股市退市制度徵求意見稿出來了,這具有重要意義,因為註冊制後,新股上市無數,必須要加大退市的力度,否則很容易導致只吃不拉,也就是消化不良而滯脹。看了這份退市制度徵求意見稿,垃圾股的風險真的太大了,大家一定要注意這裡面的風險,千萬不要碰垃圾股,這一次可不是鬧著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