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統一企業登記標準

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上海10月11日電(記者季覺蘇)10月9日,《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統一企業登記標準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正式公佈實施。

《實施意見》聚焦在一體化示範區內統一企業登記標準、辦理流程、辦理模式等,透過不斷降低企業進入市場的制度成本,促進市場經濟要素在一體化示範區內自由流動。

一體化示範區內企業新設統一實現“一表申報、一窗領取”,兩天辦結包括企業設立、公章刻制、涉稅事項、就業參保4個環節在內的全部相關業務手續。委託下放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及分支機構(類金融企業除外)、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登記受理事權,擴大了外商投資企業屬地受理登記範圍。

依託三省一市資料共享平臺,長三角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專欄將建立統一辦事入口,實現跨區域身份認證。此外,線下設立“一體化示範區服務專窗”,並在現有30個辦事事項的基礎上,增加從企業設立、變更到登出全生命週期的30個高頻事項的異地申報、異地辦理。

《實施意見》首次允許一體化示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名稱中使用“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字樣。同時,允許企業自主決定在住所中使用“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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