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11日訊 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於昨日向瀋陽興齊眼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齊眼藥”,300573.SZ)下發關注函顯示,興齊眼藥於9月30日披露《關於收購控股子公司少數股東股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擬收購關聯方寧波梅山保稅港區甄勝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寧波甄勝”)持有的瀋陽興齊眼科醫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齊眼科醫院”)33.20%的股權。根據收益法評估結果興齊眼科醫院截至基準日的股東權益評估值為人民幣3.93億元,評估增值率為526.41%,標的股權轉讓價款為1.30億元。
興齊眼科醫院由興齊眼藥與寧波甄勝於2017年8月共同設立,當年未實現營業收入,2018年至2021年1-7月分別實現營業收入3.25萬元、2367.98 萬元、1.38億元、1.60億元,分別實現淨利潤-949.05萬元、-1922.60萬元、1651.08萬元、2698.37萬元。
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要求興齊眼藥按業務種類列示前述期間興齊眼科醫院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毛利率等情況,並結合興齊眼科醫院經營情況、與當地同類醫院對比所具有的競爭優勢等說明2020年以來興齊眼科醫院經營業績高速增長的原因,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對比說明其合理性。
此外,興齊眼藥2019年以0元受讓寧波甄勝所持興齊眼科醫院15.8%的股權,公司稱其原因為寧波甄勝尚未對標的股權出資且興齊眼科醫院尚無規模化營業收入、經營仍處於虧損狀態。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要求興齊眼藥結合寧波甄勝實際繳納其認繳出資額時間、出資情況及其在興齊眼科醫院其他投入情況、興齊眼科醫院生產經營情況等詳細說明本次轉讓價款明顯高於前次的原因及合理性。
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還要求興齊眼藥說明本次興齊眼科醫院按收益法估值的簡要過程,並列示其穩定期、預測期各年度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期間費用、淨利潤等各項金額以及收入增長率、毛利率、期間費用率、折現率等各項比率,請評估師說明前述各項比率的確定依據並與可比案例對比說明其合理性。
興齊眼藥上述關聯交易公告顯示,興齊眼藥上述收購完成後,興齊眼科醫院將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變為全資子公司。本次交易前,興齊眼藥對興齊眼科醫院出資額為3340.00萬元,出資比例為66.80%,本次交易完成後,興齊眼藥對興齊眼科醫院出資額為5000.00萬元,出資比例為100.00%。
公告還顯示,本次交易不會影響興齊眼藥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執行,不會對興齊眼藥財務及經營狀況產生重大影響,不影響興齊眼藥的獨立性,不存在損害興齊眼藥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本次交易有助於進一步提升興齊眼科醫院的決策程式及運營管理效率,有利於公司整合資源,進一步最佳化股權結構,符合整體戰略發展規劃。
以下為全文:
關於對瀋陽興齊眼藥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創業板關注函〔2021〕第411號
瀋陽興齊眼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你公司於9月30日披露《關於收購控股子公司少數股東股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擬收購關聯方寧波梅山保稅港區甄勝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寧波甄勝”)持有的瀋陽興齊眼科醫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齊眼科醫院”、“標的公司”)33.20%的股權。根據收益法評估結果興齊眼科醫院截至基準日的股東權益評估值為人民幣39,300萬元,評估增值率為526.41%,標的股權轉讓價款為13,047.6萬元。我部對此表示關注,請你公司補充說明以下問題:
1. 興齊眼科醫院由你公司與寧波甄勝於2017年8月共同設立,當年未實現營業收入,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至7月分別實現營業收入3.25萬元、2367.98萬元、13,769.05萬元、15,998.17萬元,分別實現淨利潤-949.05萬元、-1922.60萬元、1651.08萬元、2698.37萬元。請按業務種類列示前述期間標的公司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毛利率等情況,並結合標的公司經營情況、與當地同類醫院對比所具有的競爭優勢等說明2020年以來標的公司經營業績高速增長的原因,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對比說明其合理性。
2. 2019年你公司以0元受讓寧波甄勝所持標的公司15.8%的股權,你公司稱其原因為寧波甄勝尚未對標的股權出資且標的公司尚無規模化營業收入、經營仍處於虧損狀態。請結合寧波甄勝實際繳納其認繳出資額時間、出資情況及其在標的公司其他投入情況、標的公司生產經營情況等詳細說明本次轉讓價款明顯高於前次的原因及合理性。
3. 請說明本次標的公司按收益法估值的簡要過程,並列示其穩定期、預測期各年度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期間費用、淨利潤等各項金額以及收入增長率、毛利率、期間費用率、折現率等各項比率,請評估師說明前述各項比率的確定依據並與可比案例對比說明其合理性。
4. 你公司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
請你公司就上述事項做出書面說明,在2021年10月17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遼寧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範運作,認真和及時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