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6日訊 外匯局網站近日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蕪匯檢罰〔2021〕1號)顯示,中聯農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聯農機”)存在擅自改變資本金結匯資金用途的違法事實,國家外匯管理局蕪湖市中心支局對其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72.53169萬元人民幣,處罰款1010.238031萬元人民幣,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資料顯示,中聯農機第一大股東為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聯重科”,000157.SZ),持股比例為67.51%。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違反規定,擅自改變外匯或者結匯資金用途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反規定以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或者劃轉外匯等非法使用外匯行為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
以下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