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公司再融資稽核週期進一步縮短

中新網上海7月3日電 (高志苗)3日晚間,上海證券交易所就科創板再融資相關規則釋出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上交所表示,與科創板IPO稽核相比,科創板上市公司再融資的稽核週期進一步縮短。

上交所介紹,本次集中釋出的科創板再融資相關規則,包括《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稽核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承銷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稽核問答》等3項規則,主要規定了科創板再融資的稽核標準、稽核程式和發行承銷環節的業務要求。

上交所表示,相較於2019年11月的徵求意見稿,《稽核規則》主要有四方面調整,即將可轉換公司債券作為科創板上市公司申請證券發行並上市的新品種;根據《證券法》和《科創板再融資辦法》調整證券發行的相關表述;簡化申請檔案的披露要求;完善向特定物件發行股票適用簡易程式的要求。

上交所強調,科創板再融資稽核,除關注上市公司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之外,將重點稽核上市公司是否充分披露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資訊,是否充分揭示了公司經營面臨的風險因素。

針對科創板上市公司再融資的稽核時限,上交所回應,與科創板IPO稽核相比,科創板上市公司再融資的稽核週期進一步縮短,上交所自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不包括上市公司的回覆時間)出具稽核意見;首輪稽核問詢發出的時間為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同時,上市公司及其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回覆上交所稽核問詢的時間總計不超過2個月。

上交所指出,本次科創板再融資制度中設計了向特定物件發行股票適用的簡易程式,對於運營規範的科創板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可以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授權董事會決定向特定物件發行融資總額不超過3億元人民幣且不超過最近一年末淨資產20%的股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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