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指“抱團報價” 創業板發行承銷規則擬最佳化

  新華社北京8月7日電 《中國證券報》8月7日刊發文章《劍指“抱團報價” 創業板發行承銷規則擬最佳化》。文章稱,創業板IPO發行承銷規則擬最佳化,劍指市場上出現的部分網下投資者重策略輕研究、為博入圍“抱團報價”、干擾發行秩序等新情況新問題。

  證監會8月6日表示,擬對《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進行適當最佳化,取消新股發行定價與申購安排、投資者風險特別公告次數掛鉤的要求,證券交易所同步對相關配套業務規則進行調整,推動市場化機制更有效發揮作用,促進博弈均衡,提高發行效率。

  (小標題)最佳化規則與加強監管兩手抓

劍指“抱團報價” 創業板發行承銷規則擬最佳化

  (圖片說明)資料圖片,新華社發。

  證監會稱,此次擬對《特別規定》個別條款進行修改,是為進一步最佳化註冊制新股發行承銷制度,促進買賣雙方博弈更加均衡,推動市場化發行機制有效發揮作用,更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證監會表示,科創板、創業板試點註冊制,建立了市場化的新股發行承銷機制,以機構投資者為主體進行詢價、定價、配售,由市場供求決定價格。現行發行承銷規則對規範發行與承銷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發揮了積極作用。

  針對實踐中出現的部分網下投資者重策略輕研究、為博入圍“抱團報價”、干擾發行秩序等新情況新問題,證監會在加強發行承銷監管的同時,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擬對《特別規定》進行適當最佳化,證券交易所同步對相關配套業務規則進行調整。

  證監會指出,《特別規定》修改的總體思路是平衡好發行人、承銷機構、報價機構和投資者之間的利益關係,兼顧發行承銷過程的公平性與效率。

  具體來看,本次擬修改《特別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取消新股發行定價與申購安排、投資者風險特別公告次數掛鉤的要求。同時刪除累計投標詢價發行價格區間的相關規定,由深交所在其業務規則中予以明確。

  (小標題)回應市場關切 維護良好發行秩序

  完善發行承銷制度始終是近年來監管部門在制度建設方面的一項重要工作。專家認為,此次監管部門擬對創業板IPO發行承銷規則作適當最佳化,突出問題導向,正面回應了市場關切。

  川財證券研究所所長陳靂表示,目前部分詢價機構存在聯合壓低IPO發行價格的行為,此次擬對相關規定進行修改,充分體現了監管部門市場化改革思路,是對“抱團報價”的有效應對,也將為下一步全市場發行與承銷制度改革鋪平道路。

  前券商資深人士王驥躍也稱,《特別規定》修改是監管部門對近期市場定價問題的回應。在不改變基本規則的前提下,將增加博弈空間,預計發行市場報價集中度將有所降低。

  此前證監會發布的《關於註冊制下督促證券公司從事投行業務歸位盡責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完善發行承銷制度。加強對報價機構、證券公司的監督檢查,規範報價、定價行為。完善股票發行定價、承銷配售等相關規則。

  針對“抱團報價”,證監會有關部門、交易所和證券業協會將從最佳化規則和加強監管兩方面採取相關措施,維護良好發行秩序。一方面,根據市場形勢變化,完善股票發行定價、承銷配售等相關制度規則,最佳化報價流程,平衡好發行人、承銷機構、報價機構和投資者之間的利益關係,推動市場化發行機制更有效發揮作用。另一方面,加強報價機構監管,規範報價行為,重點加大對串價等干擾發行定價行為的打擊力度,及時出清不專業、不負責任的機構,督促報價機構完善內控機制,提高發行承銷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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