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數字貨幣降臨日,支付寶、微信支付末路時?

外匯天眼APP訊 : 提到央行數字貨幣(DC/EP),不少自媒 體文章標題的後半句是: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慌了”、要被“打敗”、要“下崗”了……不過,類似說法更多隻是流於“標題黨”,並未探究問題的實質。

央行數字貨幣降臨日,支付寶、微信支付末路時?

為此,《鏈新》採訪了多位金融界及區塊鏈專業人士,以釐清央行數字貨幣對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影響,以及二者之間的實質關係。

賽道不同

央行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 / Electronic Payment,簡稱DC/EP),英文直譯即“數字貨幣/電子支付”,兼備人民幣數字化和電子支付兩大功能。

從流通場景來看,根據央行對DC/EP的定義,它是對M0的替代,這就限定了其使用範圍是替代流通中的紙幣現金,主要用於零售小額支付場景。這一點與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在很大程度上重合。

但從貨幣範疇來看,第三方支付對應的是M1、M2級別的人民幣數字化,如支付寶和微信存繳在備付金賬戶的資金屬於M1,使用者購買的貨幣基金屬於M2範疇,並不具有M0級別的法律效力,也不可能取代M0,因此屬於不同的賽道。而從2019年的資料來看,M0佔中國貨幣總量的比例不到5%。

當然,央行要求支付機構自2019年1月14日實現備付金100%集中繳存之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一些經濟學家認為,支付寶、微信等支付場景中的資金也屬於M0。

對此,某區塊鏈研究院人士向《鏈新》表示:

“分類和定義不重要,具體要看政策允不允許DC/EP在支付寶、微信賬戶中流通。預計大機率是支援的。否則,DC/EP沒有了微信、支付寶10億級使用者流量的支撐,推廣難度會很大。”

從產品功能來看,央行發行DC/EP的初衷是提高宏觀調控效率,降低監管成本。如提高貨幣投放效率,平衡了便攜、匿名、三反監管(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降低監管成本和紙幣發行成本。至於支付寶、微信支付涉及的消費場景、社交場景和金融理財業務,顯然不屬於央行的職能範圍。

按照央行方面的披露,DC/EP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即央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這意味著,坐擁10億級使用者的微信、支付寶極有可能成為其中的“運營機構”,具備與商業銀行類似的運營許可權。

通俗來說,目前支付寶、微信錢包使用的是商業銀行存款部分的貨幣進行支付,在DC/EP推出以後,它們可能會把錢包裡的一部分資金兌換成DC/EP,從而繞過與商業銀行之間的結算,但錢包本身的支付功能並不改變。

概念混淆

認為DC/EP將衝擊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的觀點持有者,往往拿DC/EP的優勢作為論據。誠然,DC/EP具有無限法償性、支援雙離線支付和可控匿名、打破了不同平臺的支付壁壘、可程式設計等優勢,但這是拿DC/EP的優勢與傳統電子貨幣作比較,與第三方支付本身無關。

即便DC/EP有千般好處,一旦支付寶、微信支付獲准支援DC/EP,其所有的優勢就會被支付寶、微信繼承。屆時,它們與商業銀行又站回了同一起跑線,比拼的還是支付場景的豐富性、使用者體驗的便捷性。而在這些方面,支付寶、微信顯然更具競爭力。

螞蟻集團8月25日提交的招股書顯示,公司積極參與數字人民幣研發試驗,並根據央行安排,準備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冬奧會場景的內部封閉試點測試工作。《鏈新》就相關問題試圖採訪螞蟻集團PR,但對方稱當前屬於上市靜默期,不便回應。

另據瞭解,支付寶在今年2月21日至3月17日期間,先後公開了“數字貨幣交易的執行方法及裝置和電子裝置”等5項與DC/EP有關的專利技術,這些專利技術至少參與了DC/EP的4項職能。

由此看來,央行等監管部門將第三方支付平臺納入DC/EP的流通場景可能只是時間問題,否則不符合市場發展規範,也不利於DC/EP的普及。因為,DC/EP既然要取代現金,肯定需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資源來推廣,如果必須下載特定的App才能使用,那還能叫“現金”嗎?

“要說對支付寶、微信支付的衝擊,肯定是有的,但我覺得不大。使用者會在乎這錢屬於M0還是M1、M2,屬於哪家銀行、機構嗎?肯定是哪個方便用哪個。”一位體驗過建行數字貨幣測試錢包的區塊鏈研究人士告訴《鏈新》。

他指出,

“就建行測試的數字錢包來看,真的體驗差,競爭不過支付寶和微信的,當然現在只是測試階段。四大行的手機App,使用體驗一向較差,即便他們率先推出DC/EP,在短期內獲得一定市場份額,但若不持續創新,提升產品競爭力,市場份額也難以持續,當年的飛信就是例子。”

從支付場景來看,目前網路流傳的建行數字貨幣錢包涵蓋充值、提現、轉賬、掃碼消費、信用卡還款等功能,而支付寶、微信除了這些基本功能,還與消費、理財、社交等各種場景掛鉤。

以支付寶為例,根據螞蟻集團招股書,截至6月30日,支付寶月度活躍使用者數為7.11億名,年度活躍使用者超10億,月度活躍商家8000萬,花唄借唄服務使用者約5億。一年內,支付寶數字支付交易規模達118萬億,理財平臺促成的資產管理規模達4.1萬億,保險平臺促成的年度保費為518億。這些零售場景顯然不是商業銀行、銀聯可比擬的。

“一旦微信、支付寶成為DC/EP的運營機構,不僅自身競爭力不會受影響,廣大使用者同樣可以在微信、支付寶上享受安全性更高、適用範圍更廣的DC/EP帶來的全新支付體驗。”一位網際網路觀察人士向《鏈新》表示,微信、支付寶可以藉助DC/EP的一些新功能和優勢,在未來的支付市場繼續攻城略地。

當然,這其中還有一個變數,就是時間差問題。即監管部門允許商業銀行先“起跑”多長時間,再把支付寶、微信納入DC/EP流通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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