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印發《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實施細則》等三個細則
近日,為了貫徹落實“資管新規”,進一步規範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發展,細化《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產品辦法》)相關規定,銀保監會研究制定併發布了《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實施細則》《債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和《股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等三個細則。
三個細則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堅持嚴控風險的底線思維。二是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的導向。三是堅持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四是堅持與大資管市場同類私募產品規則拉平。
《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實施細則》共十八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產品登記時限、細化產品投資範圍、嚴格規範面向合格自然人銷售行為、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等。《債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共十八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產品登記時限、統一基礎設施和非基礎設施類不動產債權投資計劃的資質條件及業務管理要求、適當拓寬債權投資計劃資金用途、完善信用增級等交易結構設計以及風險管理機制等。《股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共十七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產品登記時限、適當拓展投資資產範圍、設定產品投資比例要求、明確禁止行為以及強化資訊披露要求等。
據悉,三個細則針對不同類別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特點,對“資管新規”和《產品辦法》有關要求做了進一步細化,有利於對三類產品實施差異化監管,有利於促進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規範健康發展,也有利於維護資產管理行業公平良性競爭環境,更好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持續強化監管,引導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發揮長期資金管理優勢,更好服務保險保障,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經濟日報記者李晨陽)
來源:經濟日報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