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南京,記者 王俊仙)訊,*ST康得(002450.SZ)收到第三份證監會調查通知書。
6月10日晚間,*ST康得公告稱,因涉嫌債券市場信披違法違規,公司及實控人鍾玉、董事紀福星、監事周桂芬遭到證監會立案調查。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此前*ST康得已因長期虛假披露財務資訊等,遭到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處分。
去年8月6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公佈,由於康得集團、*ST康得長期虛假披露財務資訊,決定給予後兩者公開譴責、責令整改和暫停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的處分,給予相關責任人公開譴責、嚴重警告和警告不等的處分,並認定部分人員為債務融資工具市場不適當人選。
交易商協會認為,康得集團和*ST康得分別存在5項和6項嚴重違反銀行間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其中,*ST康得存在未對資金歸集事項進行賬務處理、未披露現金管理服務網路資訊、未持續披露投資康得碳谷等重大合同、募集說明書中關於股東不存在佔用資產行為表述不真實、未及時披露向銀行借款提供抵質押物的違規行為。
此外,*ST康得發行的“18康得SCP001”和“18康得SCP002”募集資金均被歸集至康得集團賬戶,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與募集說明書約定不符。
事實上,*ST康得危機也最早爆發於其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
去年1月,*ST康得“手握150億貨幣資金卻還不起15億債券”引起廣泛質疑,且其 “18康得SCP001”和 “18康得SCP002”未能按期足額償付本息,均構成實質違約,直接“引爆”了*ST康得的債務危機。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銀行間市場債務工具融資屬於金融債務,是債權融資手段,金融槓桿是雙刃劍,經營業績好的時候可以用槓桿放大財富效應;但如果企業盲目使用槓桿,放大金融負債,當出現經營困難、資金鍊斷裂等情況後,這種金融風險也會成倍放大。
而財聯社記者注意到,這已經是*ST康得第三次遭到證監會調查。
2018年10月,*ST康得及控股股東康得集團、實控人鍾玉、股東中泰創贏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遭證監會立案調查,*ST康得認為起因於康得集團和中泰創贏未披露一致行動關係。
2019年1月,*ST康得再因涉嫌信披違規遭證監會立案調查。根據半年後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證監會認為*ST康得年報存在虛增利潤總額、未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未披露為控股股東提供關聯擔保以及未如實披露募資使用情況等行為。
而若根據上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事實,*ST康得2015-2018年連續四年淨利潤實際為負,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據*ST康得內部人士表示:“證監會已經舉行過聽證會,但結果未出,公司也還沒有收到立案調查的最終調查結論,這個調查結論將事關公司是否會退市。”
除此之外,*ST康得還提示了暫停上市風險,若其2019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繼續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