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5月27日電 27日,泰禾集團釋出公告稱,近日收到控股股東泰禾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禾投資”)函告,獲悉泰禾投資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
公告稱,此次股份被凍結的原因是因泰禾投資就其他公司(非泰禾集團及其子公司)債務事項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被擔保人與債權人產生了債權債務糾紛,涉及金額為29.31億元,法院依債權人申請要求泰禾投資履行擔保義務從而導致泰禾投資持有的股份被凍結。
泰禾集團透露,泰禾投資已經與相關債務人及債權人開展斡旋和溝通工作,敦促相關債務人與債權人溝通協商解決方案,儘快清償負債,同時泰禾投資正積極與債權人及相關法院協商爭取以其他同等價值資產替換被凍結的股票。
泰禾集團還稱,根據泰禾投資的通知函,最近一年泰禾投資作為主債務人已到期未支付的有息負債金額為2.14億元,因履行擔保義務涉及的已到期未支付有息負債金額為36.37億元,其中涉及訴訟的金額為29.31億元。泰禾投資未發行債券,因此不存在主體和債項信用等級下調的情形。
泰禾集團表示,根據泰禾投資的通知函,目前泰禾投資正在與相關債權債務人溝通洽談,各方正在就和解方案進行協商,同時泰禾投資正在積極與債權人及相關法院協商爭取以其他同等價值資產替換被凍結的股票,此次泰禾投資被凍結股份不存在被司法處置的風險,此次泰禾投資股份被凍結事項不會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及第一大股東發生變更。
泰禾集團強調,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次公司控股股東股份被凍結事項未對上市公司生產經營、公司治理等產生重大影響。公司控股股東不存在需要履行業績補償義務的情形。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事項尚未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公司將與控股股東保持密切的溝通和聯絡,持續關注事項進展,並按規定履行相應的資訊披露義務。(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