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6月1日,央行官網釋出訊息稱,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關於強化對穩企業金融支援的要求,提高金融政策的“直達性”,經國務院同意,2020年6月1日,人民銀行聯合銀保監會、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以下簡稱《延期還本付息通知》)和《關於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援力度的通知》(以下簡稱《信用貸款支援通知》)。
《延期還本付息通知》要求,對於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貸款本金、2020年年底前存續的普惠小微貸款應付利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申請,給予一定期限的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最長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並免收罰息。對於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業貸款和大型國際產業鏈企業(外貿企業)等有特殊困難企業的貸款,可由企業與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協商延期還本付息。
《延期還本付息通知》強調,對於普惠小微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應延盡延。同時,為充分調動地方法人銀行積極性,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對地方法人銀行給予其辦理的延期還本普惠小微貸款本金的1%作為激勵。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部門在考核國有控股和參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2020年經營績效時,應充分考慮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的影響,給予合理調整和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企業徵信記錄。
《信用貸款支援通知》明確,自2020年6月1日起,人民銀行透過創新貨幣政策工具使用4000億元再貸款專用額度,購買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發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的40%,以促進銀行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投放,支援更多小微企業獲得免抵押擔保的信用貸款支援。《信用貸款支援通知》強調,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注重稽核第一還款來源,減少對抵押擔保的依賴,豐富信用貸款產品體系,確保2020年普惠小微信用貸款佔比明顯提高。獲得支援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制定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投放增長目標,將政策紅利讓利於小微企業,降低信用貸款發放利率。
透過實施上述政策,有利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和無還本續貸,穩定小微企業融資性現金流,提高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