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姜旺
維維股份(600300)7月17日晚公告稱,收到證監會江蘇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江蘇監管局擬決定:對維維股份給予警告,並處以五十萬元罰款。同時對維維集團給予警告,並處以六十萬元罰款;對楊啟典、趙惠卿、張明揚、崔超、宋曉梅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三十萬元罰款;對崔桂亮、藤谷陽一、孟召永、孫欣、張玉明、羅棟樑、侯立松、丁金禮、徐纓、肖娜、曹榮開、趙昌磊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五萬元罰款。
北京市盈科(濟南)律師事務所證券維權團隊秦可律師介紹,維維股份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因維維股份虛假陳述遭受損失的股民可以向其索賠。現在證監會認定維維股份2017年半年報、2017年年報、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構成虛假陳述行為,凡是在2017年8月26日至2020年5月6日買入,並在2020年5月6日收盤時持有維維股份的受損失股民,均可透過微信yingke268諮詢索賠事宜。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維維集團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為維維股份的控股股東,其於2017年全年累計佔用維維股份702,900,000元,佔維維股份2016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26.42%;2018年全年累計佔用維維股份896,800,000元,佔維維股份2017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32.98%;2019年全年累計佔用維維股份1,153,650,000元,佔維維股份2018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43.55%。
此前,3月25日,維維股份在回覆上交所問詢函時稱,受“去槓桿、去負債”的嚴重金融市場環境影響,企業融資困難,為了償還銀行貸款,第二大股東維維集團應急性短期違規佔用該公司累計金額9.44億元。佔用資金已於2019年11月補回,未對上市公司造成損失。
根據維維股份釋出的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報告期內,維維股份營收為10.65億元,同比下滑30.52%;淨利潤為9221.38萬元,同比增長0.27%;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7040.93萬元,比上年同期下滑357.8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37.8萬元,同比下降9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