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臨時)會議通知於2020年7月10日以郵件形式向各位董事發出,會議於2020年7月13日下午15:00以現場與視訊會議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會議應到董事7名,實際出席董事7名,公司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陳輝先生主持,經各位董事審議並投票表決,形成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條件的議案》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公司擬向特定物件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以下簡稱“本次非公開發行”、“本次發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範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修訂版)》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有關規定,對照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資格和有關條件,公司董事會對實際經營情況和相關事項認真進行了自查和論證,據此確認公司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關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各項規定,具備向特定物件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各項條件和資格。
本項議案將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逐項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
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的具體內容如下:
1、股票種類和麵值
本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2、發行方式及發行時間
本次發行的A股股票全部採用向特定物件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公司將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於本次發行的核準批文有效期內擇機發行。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3、發行物件及認購方式
本次發行的發行物件為董事會確定的戰略投資者小米科技(武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小米科技”)。發行物件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4、定價基準日及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本次董事會決議公告之日。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為6.07元/股,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開發行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發股利、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將進行相應調整。調整公式如下:
派發現金股利:P1=P0-D
送紅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兩項同時進行:P1=(P0-D)/(1+N)
其中,P0為調整前發行價格,D為每股派發現金股利,N為每股送紅股或轉增股本數量,P1為調整後發行價格。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5、發行數量
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為不超過22,080,900股(含本數)。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上限未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全部由發行物件小米科技以現金認購。
若公司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股權激勵、股權回購登出等事項引起公司股份變動,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數量上限將做相應調整。
在上述發行範圍內,將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按照審批機關核准情況及公司與發行物件簽署的股份認購協議的約定,確定最終的發行數量。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6、限售期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發行物件所認購的股份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對限售期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本次發行結束後,發行物件所認購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轉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應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滿後,按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7、上市地點
限售期屆滿後,本次非公開發行的A股股票將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8、募集資金數額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不超過 13,403.11 萬元(含13,403.11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後擬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9、本次發行前公司的滾存未分配利潤安排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本次發行前的滾存未分配利潤將由公司新老股東按持股比例共享。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10、決議有效期
本次發行決議有效期為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透過本次非公開發行相關議案之日起十二個月內。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本項議案將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的議案》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同意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5號-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和發行情況報告書》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編制的《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
本項議案將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構成關聯交易的議案》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的相關規定,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物件為小米科技,若按照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上限進行匡算,發行完成後,小米科技將成為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進而成為公司關聯方。因此,小米科技參與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構成與公司的關聯交易。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項議案將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審議通過了《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開發行編制的《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之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之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
本項議案將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規定》,同意公司編制的《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以及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稽核報告》。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和《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稽核報告》。
本項議案將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七、審議通過了《關於引進戰略投資者並簽署的議案》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根據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同意公司透過本次非公開發行引入戰略投資者小米科技(武漢)有限公司並與其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引入戰略投資者並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
本項議案將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八、審議通過了《關於簽訂的議案》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根據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小米科技承諾參與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同意公司與小米科技簽署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合同。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與認購物件簽訂附條件生效的非公開發行股票認購合同的公告》。
本項議案將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九、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措施及相關承諾的議案》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110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以及中國證監會《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5]31號)的有關規定,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開發行攤薄即期回報事項進行認真分析並制定的填補措施。同意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就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採取填補措施所作出的公開承諾。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回報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的公告》。
本項議案將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十、審議通過了《關於制訂的議案》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同意公司制訂的《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2020—2022年)》。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2020-2022年度)》。
本項議案將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十一、審議通過了《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其獲授權人士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的議案》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為便於本次發行的順利實施,公司董事會同意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其獲授權人士,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的有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
1、根據股東大會審議透過的發行方案和發行時的具體情況,按照證券監管部門的要求,制定和實施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具體方案,包括但不限於發行時間、最終發行數量、募集資金規模等具體事宜;
2、決定並聘請保薦機構等中介機構,修改、補充、簽署、遞交、呈報、執行本次非公開發行有關的一切協議和檔案,包括但不限於保薦協議、承銷協議、股份認購合同、戰略合作協議、募集資金投資專案運作過程中的相關協議等,並辦理相關的申請、報批、登記、備案等手續;
3、根據證券監管部門的要求製作、報送、修改、補充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申報材料;全權回覆中國證監會等相關政府部門的反饋意見;
4、根據本次非公開發行結果,增加公司註冊資本、修改公司章程相應條款及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5、在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記、鎖定和上市等相關事宜;
6、在股東大會決議範圍內對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使用專案的具體安排進行調整;
7、如法律法規、證券監管部門對非公開發行政策有新的規定,或市場條件發生變化時,除涉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須由股東大會重新表決的事項外,授權董事會及其獲授權人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有關政府部門和證券監管部門要求(包括對本次發行申請的稽核反饋意見)、市場情況和公司經營實際情況,對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及募集資金投向進行調整並繼續辦理本次發行事宜;
8、在法律、法規、相關規範性檔案及《公司章程》允許範圍內,辦理與本次非公開發行有關的其他事項。
除第4、5項授權有效期至相關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有效,上述其他授權的有效期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透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公司董事會擬根據股東大會授權範圍,授權董事長或董事長授權的其他人士具體辦理與本次非公開發行有關的事務。
本項議案將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十二、審議通過了《關於暫不召開股東大會的議案》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鑑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總體工作安排,目前決定暫不召開審議本次非公開發行相關事宜的股東大會,待相關工作及事項準備完成後,具體將另行適時提請召開股東大會審議表決。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公司暫不召開股東大會的公告》。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董事會會議的相關事項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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