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改革試點註冊制後,搶灘者逐日揭曉。
深圳證券交易所官網於6月28日晚間公佈第四批受理企業,深圳市匯創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企業申請IPO。截至6月29日21時,創業板試點註冊制IPO受理企業累計96家。
時代週報記者梳理發現,從註冊地來看,申報企業主要集中於北、上、廣、深以及江浙等經濟發達地區。其中,註冊地為廣東的企業佔據26席,成最大“生源地”。浙江企業佔據12席,江蘇佔10席,北京佔8席,上海、安徽分別佔6席。具體至廣東,來自深圳的企業就有15家,廣州2家,其餘分別來自佛山、汕頭、湛江、珠海、揭陽、惠州、潮州、雲浮、東莞,各佔1席。
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被視為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的一次重大探索。今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此番受理企業陸續亮相,意味著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啟航,為符合“三創四新”公司帶來發展機遇。
中國發明成果轉化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許維鴻認為,近年廣東在科技建設、成果轉化的亮點頗多,逐步形成以科技為紐帶,帶動產業轉型升級的局面。“廣東創新型企業能享受創業板註冊制帶來的益處,透過IPO融資壯大,是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他對時代週報記者說。
電子裝置製造業成主力軍
英諾鐳射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英諾鐳射”)就在首批創業板註冊制受理名單上。其總部位於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屬於計算機、通訊和其他電子裝置製造業。
這家成立於2011年的企業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核心技術團隊是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和深圳市“孔雀計劃”重點引進的創新創業團隊。英諾鐳射以研發、生產和銷售微加工鐳射器和定製鐳射模組為主營業務,是全球少數同時具有納秒、亞納秒、皮秒、飛秒級微加工鐳射器核心技術和生產能力,以及工業深紫外納秒鐳射器批次供應的生產廠商之一。產品銷售覆蓋中國、美國、德國等20多個國家和地區。
時代週報記者查閱該公司招股書發現,2017―2019年,英諾鐳射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 24909.84 萬元、29012.66 萬元和35442.80 萬元,呈逐年增長態勢,最近三年複合增長率為 19.28%。
此次,英諾鐳射衝刺創業板擬募資4.85億元,用於固體鐳射器及鐳射應用模組生產專案、營銷及技術服務網路中心建設專案、鐳射及鐳射應用技術研究中心建設專案等。“進一步豐富產品線,同時提升產品可靠性、穩定性、一致性和光束質量,保持產品在效能、質量等方面的市場競爭力。”該公司在招股書提到。
像英諾鐳射一樣,期盼借力資本實現科技創新的電子裝置製造業的企業是此次粵企衝刺創業板的主力軍。時代週報記者梳理發現,已受理的26家廣東申報企業中,涉及行業涵蓋通用裝置製造業、化學纖維製造業、汽車製造業、食品製造業等14個行業。其中,計算機、通訊和其他電子裝置製造業是申報企業數最多的行業,共受理了11家。
這也是廣東的特長。廣東省統計局資料顯示,2019 年廣東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39 個大類行業中,23 個行業利潤總額比上年正增長。其中,計算機、通訊和其他電子裝置製造業實現利潤總額 2123.11 億元,增長 17.0%,是廣東最能“掙錢”、增長最快的行業。
強調“新舊融合”
創業板改革提速,是為成長型創新型企業依託資本市場發展而鋪路。
據深交所資料顯示,創業板有上市公司807家,總市值為6.78萬億元,平均市盈率為43.68倍。創業板超九成企業為高新技術企業,七成以上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以新一代資訊科技、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為代表的產業聚集效應明顯。
相較強調技術創新的科創板,創業板更注重新舊融合。
深交所此前表示,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對於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發揮資本市場樞紐作用、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創業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明確支援和鼓勵符合創業板定位的創新創業企業在創業板上市,設定了行業負面清單,原則上不支援房地產等傳統行業企業在創業板上市。但明確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的行業負面清單中傳統企業,仍可在創業板上市。
衝刺創業板的傳統粵企亦力圖展現“新”意。
如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屬於食品製造業,其在招股書中稱,透過科技創新開拓冷凍烘焙食品新產業,包括自主研發配方和生產工藝,與自動化生產結合實現大規模生產,透過系列溫度控制措施和自建冷鏈物流車隊,建立冷鏈物流優勢,同時解決傳統烘焙廣泛存在的前店後廠模式,由此體現新舊產業融合。
屬於房地產業的深圳市特發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則表示,將資訊化、智慧化等新技術應用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有效提高服務質量與服務效率,如試點引入智慧機器人巡檢系統等。
“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的推進,有助於這些企業將科技優勢與金融結合,使科技創新的優勢發揮更明顯。”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在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創業板改革亮點之一就是支援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
為此,創業板註冊制上市標準方面有所改革,如要求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等。
許維鴻分析認為,創業板註冊制實質上增加了上市公司的供給,也將推動退市制度的完善,讓不符合上市條件的企業退出市場。“這種新陳代謝符合市場規律,也有利於中國資本市場的長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