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譽減值不規範,鵬博士及其相關責任高管被監管關注
財經網訊 7月9日,因商譽減值測試不規範、部分信披不充分,鵬博士電信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博士”,600804.SH)及其相關高管責任人被上交所監管關注。
根據Wind資訊顯示,鵬博士主營業務為電信增值服務,主要從事網際網路接入服務、資料中心業務及相關的網際網路增值服務業務。
根據監管決定書顯示,鵬博士2018年度存在商譽減值測試內部控制不規範的問題,其在認定包含長城寬頻商譽所在資產組時,將非經營性資產負債專案一併納入資產組核算。此外在對長城寬頻商譽減值測試時,相關引數使用依據不充分,且採用的方法既不是公允價值—處置費用,也不是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法,不符合相關規則的規定。
另外鵬博士2018年度的商譽減值資訊披露也不充分,其在2018 年年報中對“商譽所在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僅披露了公司收購長城寬頻產生商譽所在資產組的確認及商譽分攤情況,未披露其他商譽所在資產組的具體情況,也未說明收購長城寬頻產生商譽所在資產組的賬面價值、具體構成是否與購買日及以前年度商譽減值測試時所確定的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一致;未詳細披露對個人寬頻業務資產組可收回金額採用可回收金額減處置費用進行預計時所使用的重要假設及其合理理由、關鍵引數;對收購電信通等單位形成商譽所在資產組的可回收金額當期及前期均按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確定,但未披露前期所採用的折現率,不符合相關規則的規定。
此外,鵬博士還存在對外投資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的問題。
2017年6月2日,鵬博士對外投資1.35億美元,投資專案為參與投資私募基金EXIMIOUS CAPITAL LP,投資金額佔2016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約12.68%,達到了臨時公告的披露標準。且根據公司章程的相關要求,公司上述對外投資事項應當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透過。但公司未就上述事項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式,也未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直至2017年6月29日才補充履行決策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
對於以上問題,上交所認為鵬博士違法了多條準則規定,時任高管未能勤勉盡責,因此決定對鵬博士及公司時任董事長楊學平,時任財務負責人王鵬、李錦昆,時任董事會秘書陳曦予以監管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