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實業擬讓渡29.9%表決權 易林投資將成*ST康美新控股股東

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鳳茹)9月2日晚間,*ST康美(600518)釋出公告稱,揭陽易林藥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林投資”)擬受讓控股股東康美實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美實業”)讓渡所持有的29.9%的表決權。一攬子交易完成後,*ST康美的控股股東將變更為易林投資,公司無實際控制人。*ST康美股票將於9月3日復牌。

*ST康美稱,為妥善、有序推進、化解公司目前面臨的債務風險及生產經營不穩定等問題,易林投資擬作為託管實施主體,透過股份表決權委託/讓渡、生產經營及資產負債處置託管等方式具體落實和推進化解公司資產債務風險、維持其生產經營穩定等各項工作(以下簡稱“本次託管”)。就本次託管相關事宜,公司、公司控股股東康美實業、實際控制人馬興田及其配偶許冬瑾與易林投資已簽署附條件生效的《合作協議》、《生產經營託管協議》、《資產負債託管及處置協議》,本次託管期限為協議生效後二十四個月。

為本次託管目的,*ST康美控股股東康美實業、實際控制人馬興田及其配偶許冬瑾以及其一致行動人普寧市金信典當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信典當行”)、普寧市國際資訊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寧國際”)與易林投資同步簽署附條件生效的《表決權讓渡協議》。

具體來看,9月2日,康美實業、公司實際控制人馬興田及其配偶許冬瑾、金信典當行、普寧國際與易林投資共同簽署《表決權讓渡協議》,在表決權讓渡期間內,康美實業擬將其持有的公司約14.87億股股份(對應公司29.9%股份,以下簡稱“讓渡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及提名和提案權等權利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讓渡給易林投資行使;與之同步,自《表決權讓渡協議》生效日起並在表決權讓渡期間內,康美實業、馬興田、許冬瑾、金信典當行、普寧國際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放棄其合計控制的公司除讓渡股份之外的其他全部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及提名和提案權等權利。本次表決權讓渡的讓渡期間為協議生效後二十四個月;剩餘股份表決權放棄期間與本次表決權讓渡期間相同。

資料顯示,易林投資成立於2020年8月18日,註冊資本為2000萬元。經營範圍包括企業管理;資產管理;資訊諮詢服務。股權關係顯示,揭陽市城市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金服股權託管中心有限公司、廣州神農氏中醫藥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分別持有易林投資40%、30%、30%的股份。

*ST康美的公告顯示,本次表決權讓渡生效後,易林投資持有的公司單一表決權比例最高,公司的控股股東將變更為易林投資,公司無實際控制人。易林投資參與本次託管旨在助力公司紓困,不存在透過認定其無控股股東、無實際控制人而故意逃避承擔實際控制人責任和義務的情形。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1084 字。

轉載請註明: 康美實業擬讓渡29.9%表決權 易林投資將成*ST康美新控股股東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