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烏克蘭再生能源協會有訊息稱,不考慮可再生能源投資者利益重組綠色電價,將終止對烏克蘭的投資。
烏克蘭實施促進可再生能源行業發展的綠色電價。得益於國家推行此類行業刺激措施,烏成功吸引100億美元投資。去年秋天政府計劃削減現行綠色電價。但與可再生能源投資者的談判是不久前才開始的,目前還沒有達成一致。政府提出的備忘錄規定的綠色電價重組條件對於投資者來說是無法接受的,尤其是已經修建了光伏電站的投資者。協會表示,政府只有考慮到市場參與者的立場才能吸引更多人參與電價自願重組,否則烏克蘭可能會遭遇涉及上百億格里夫納的國際仲裁。單方面透過綠色電價重組決議將導致可再生能源投資者的系列行動。這不但會影響國內宏觀經濟形勢,還會中止國內外投資者對烏其他領域的投資。已生產電力的債務也是未解決問題之一。國有企業“擔保購買者”有義務購買所有可再生能源發電,但幾乎未支付今年春天的上網電量費用。總債務超過120億格里夫納,90%支付費用延遲。
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者理解受新冠疫情影響國家財務狀況困難,沒有采取制裁措施也不要求支付罰金,但指出了將債務償還時間和機制列入諒解備忘錄的必要性。現有債務影響電力生產者履行債務義務,部分綠色電力專案已經停止支付貸款。除了償還已經形成的債務,現在安排定期支付現有賬目非常重要,這樣才能穩定投資者資金流,保證其履行貸款義務。我們希望備忘錄能反映國家機構將採取那些措施償還貸款及其償還期限。
而就這一方案,目前烏克蘭政府仍未能就可再生能源改革方案與投資商達成一致。
烏克蘭鏡報5月27日訊息:烏克蘭政府新聞辦稱,政府繼續就“綠色電價”改革方案與投資者進行談判。烏總理參什梅加爾、能源部代部長布斯拉維茨、總統辦公廳副主任以及部分議員參加了5月26日的會談。會面結束後,總理宣稱,談判仍將繼續,“我理解每個投資商的立場,但是電價的最終負擔者是消費者,是全體公民。政府需要維護他們的利益所以我們才會進行這麼漫長的談判,我相信我們會達成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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