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10日,深交所理事會創業板股票發行規範委員會(以下簡稱發行規範委)召開2020年第二次工作會議,通報近期工作進展,分析研判發行承銷業務可能面臨的情況與應對,研究討論合力推進註冊制下創業板發行承銷平穩起步的針對性措施。經合議,全體委員一致同意併發出進一步保障創業板規範發行的倡議。
    發行規範委成立以來,各位委員認真履職盡責,根據第一次工作會議精神,結合行業實際情況,積極為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穩步實施建言獻策。本次倡議從審慎開展戰略配售、最佳化報價形成機制、便利簡化業務操作等方面提出針對性措施,旨在切實發揮戰略投資者協同作用,引入中長期增量資金,促進新股發行合理定價,實現創業板註冊制下IPO發行承銷業務規範透明、平穩有序。
    與會委員表示,倡議內容廣泛徵求了市場參與者意見建議,符合註冊制改革要求,符合創業板客觀實際,將全力支援、堅決執行、作出表率,並會同全體創業板發行人、保薦承銷機構、買方機構等相關參與方,切實強化責任意識、規範意識、風險意識,理性有序開展或參與創業板IPO發行承銷業務。本次倡議提出的相關措施屬於創業板試點註冊制初期的階段性安排,發行規範委將根據市場情況適時調整。
    發行規範委是IPO買賣雙方商議溝通的平臺,透過發揮行業自律管理作用,規範創業板股票發行與承銷行為,引導市場形成穩定合理預期。深交所充分尊重和支援發行規範委作出的倡議,將積極關注發行人、保薦承銷機構遵守倡議情況,同時,將認真貫徹中國證監會“四個敬畏、一個合力”要求,堅持“開明、透明、廉明、嚴明”,攜手各方主體共建資本市場良好生態,引導更多要素資源投入創新創業領域,促進形成公平合理有效的發行定價機制,合力推動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穩起步、開好局。
    關於進一步保障創業板規範發行的倡議
    為進一步保障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穩步實施,實現創業板註冊制下IPO發行承銷業務規範透明、平穩有序,根據創業板改革任務要求和市場參與者意見建議,經充分討論,提出如下倡議:
    一、創業板發行人、保薦承銷機構和買方機構等切實強化責任意識、規範意識、風險意識,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執行,理性、有序開展或參與創業板IPO發行承銷業務。
    二、審慎開展戰略配售,提升發行人內在價值。保薦承銷機構勤勉盡責履行戰略投資者核查義務和持續督導職責,合規辦理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與發行人高階管理人員、核心員工透過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參與戰略配售,審慎選擇與發行人具有切實可行戰略合作關係、能夠引入重要戰略資源的產業鏈優質龍頭企業等投資主體參與戰略配售。
    三、便利簡化部分業務操作,確保安全穩定執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低於8000萬股且預計募集資金總額不足15億元的發行人不採用累計投標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也不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
    四、機構投資者有效行使職責,最佳化報價形成機制。除以封閉方式運作的創業板主題公募基金與戰略配售基金以外,其他網下機構投資者及其管理配售物件賬戶持有深市市值門檻不低於6000萬元。
    本委員會成員單位將嚴格遵守和自覺執行上述倡議,也將會同全體創業板發行人、保薦承銷機構、買方機構等相關參與方共建資本市場良好生態,積極貫徹“四個敬畏、一個合力”,為更好建設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貢獻應有力量。
    深交所理事會創業板股票發行規範委員會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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