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瞄準美國科技巨頭三大問題:內容稽核、反競爭以及數字稅

歐盟瞄準美國科技巨頭三大問題:內容稽核、反競爭以及數字稅

據外媒報道,歐盟數字政策和反壟斷負責人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日前透露,歐盟正計劃對谷歌、蘋果、亞馬遜以及Facebook等美國大型科技公司的活動和所承擔責任施加更多限制,這些限制旨在遏制他們所謂的反競爭行為,讓他們繳納額外稅款,並迫使他們為其平臺上的非法內容材料承擔更多責任。

在繼續努力遏制這些科技巨頭的權力和影響力過程中,歐盟委員會提出了旨在限制它們活動的提案。維斯塔格首次詳細闡述了其監管美國科技巨頭目標的完整計劃,她希望利用這些提議從根本上改變公司的責任,理論上這將比目前的法律覆蓋的範圍更大。維斯特格在她之前擔任歐盟競爭事務專員期間曾對谷歌徵收了懲罰性罰款,並下令蘋果向愛爾蘭補繳高達145億美元稅款。

維斯特格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這是一件非常複雜的事情,不是僅靠一項立法就能完成的。我非常清楚地看到,我們需要嚴格的競爭執法,但我們也希望獲得監管。”

維斯塔格的監管計劃將使歐盟成為針對科技公司進行更嚴格監管的先鋒。2018年,歐盟向一項資料保護制度施壓,該制度通常被稱為《正常資訊保安法規》(GDSR),該制度在多個不同的司法管轄區被效仿,並給加州今年1月生效的資料保護措提供了參考。歐洲在數字領域的額外監管更有可能在歐洲大陸以外產生影響,不同的司法管轄區也會效仿。

這些舉措涵蓋了多個領域,歐盟和歐盟委員會在過去幾周概述了大部分舉措。7月初,維斯塔格詳細介紹了預計將受到新立法影響的三個領域,這些法律提案可能會在2020年底之前提交給歐洲議會。許多歐盟政府和歐洲議會都主張採取這樣的措施,因此這些提案更有可能贏得廣泛的支援,並將在隨後的幾年內儘快變成立法。

1.內容稽核

維斯塔格強調的第一個領域是確定科技公司對使用者釋出的內容負有什麼責任。她提到,歐盟目前的監管規則可以追溯到2000年,現在已經過時。她說:“當時可能沒有人預見到我們今天所處的情況,平臺將不僅僅是渠道,它們已經成為完整的生態系統。在那裡,許多正在發生的事情都由平臺本身來實現貨幣化。”

多年來,美國和歐洲使用的規則使社交媒體網路等平臺不會因有爭議或欺騙性的內容而被起訴,但這種情況導致科技公司在控制使用者內容方面行動遲緩。為此,歐盟和美國的立法者都建議縮減這種保護,以減少選舉錯誤資訊、新冠疫情相關的惡作劇和其他惡意帖子,這些規定被認為是歐盟對這一問題的解決方案。

維斯塔格還建議,這些規定將允許為刪除的內容建立補救機制,而不是要求平臺突然對釋出的內容或出售的假冒商品負責。她補充說,運營這類平臺的公司必須在歐洲建立自己的商業實體,“以便它們都受到這些指導方針的約束,無論它們來自何方,這都適用”。

蘋果已經發表了對《數字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提案的評論,稱“有限責任制度有助於提供選擇和創新”,但同時建議任何新規則在本質上都要具有靈活性。蘋果表示:“這對於面向公眾的內容共享平臺來說是合理的,但對於用於促進私人通訊或儲存的服務來說,可能並不合適,在技術上也不可行。”

2.反競爭行為

在競爭方面,維斯塔格聲稱,她希望增強調查權,這樣她就可以命令某個特定行業的所有公司改變他們的行為,以期遏制壟斷。她提到,這可能會“先發制人,阻止新的看門人出現”。 立法提案還包括防止大公司在同一市場上壓垮規模較小競爭對手的措施,這一倡議的靈感來自於針對谷歌的三起反壟斷案件。這些案件總共導致谷歌被罰款超過90億美元。

歐盟委員會目前正在對蘋果進行兩項調查,具體涉及Apple Pay和App Store,後者特別調查蘋果是否為自己創造了“看門人”的角色。

3.數字稅

第三個有爭議的因素是數字稅。雖然特朗普政府和歐洲國家在全球範圍內就這一問題的談判陷入僵局,但歐盟正在考慮繼續推出自己的數字稅。歐盟已提議與美國建立專門的技術和貿易對話渠道,以解決這些問題。歐盟委員會表示,它將這樣做,因為它曾多次警告稱,如果國際討論在2020年底之前失敗,將提出自己的稅收措施。

維斯塔格提到,徵收數字稅從公平角度講是合理的。她說:“所以很多企業必須非常努力地工作才能盈利,然後從利潤中納稅。他們不應該面對那些對社會沒有貢獻的資本、專家員工的反對。這與你來自哪裡無關,而是能否平等做生意有關。”

維斯塔格提到,谷歌是其針對多家非搜尋公司的初步反壟斷調查物件。在提最近提交的檔案中,谷歌提到其應用程式可能會幫助客戶,例如其應用程式將其個人地圖放在某些谷歌搜尋的主要位置。

來源:騰訊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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