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熱點解讀
來源: 西安日報
政府指導價管理的物業服務費將實行“一費制”,即電梯費與公攤電費包含在物業費中,不再另行收取;業主在裝修期間的物業收費將不再執行政府指導價,而是由雙方自行約定;子母車位不得高於1.5個車位的停放服務費標準……針對將要出臺的《西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市辦法》)中備受市民關注的一些問題,西安市發改委進行了細緻解讀。
出臺的政策適用於哪些範圍?
適用於行政區域內的物業服務
《市辦法》適用於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及其監督管理。
《市辦法》中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適用於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區及高新、經開、曲江、滻灞、國際港務區等城市建成區範圍內住宅小區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其他區、縣及西鹹新區住宅小區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指導標準可參照《市辦法》中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執行,也可根據當地實際自行制定。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都有啥?
包含保障性住房、老舊住宅等
成立業主大會之前的住宅小區(多層、高層)、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舊住宅的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成立業主大會之後的實行市場調節價。
別墅、非住宅型別等政府定價範圍以外的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及其他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電梯費和公攤電費還交嗎?
政府指導價管理的物業將包含在物業費中
《市辦法》明確政府指導價管理的物業服務費實行“一費制”,收費的內涵與過去發生變化,即電梯費與公攤電費包含在物業費中,不再另行收取。今後,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只收取三項費用,即: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以及業主自願選擇的有償服務費。
垃圾處理費是否還可以另行收取?
不包含在物業費中
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是市城管局收取的市容環衛收費,物業公司僅負責代收代繳,不包含在物業費中。業主應當按照現行規定標準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裝修期間物業咋收費?
不再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由雙方約定
根據《陝西省定價目錄》及新頒佈的《陝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裝修期間的費用不再實行政府定價管理。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按照住建部門的相關規定與業主簽訂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具體管理內容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業主可以自行或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清運裝修期間產生的垃圾。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清運裝修垃圾的收費標準由雙方自行約定。因裝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等損壞的,恢復、維修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額,由業主或者裝修單位承擔,並承擔相關責任。
物業服務收費優惠政策有哪些?
子母車位不得高於1.5個車位的標準收取
空置優惠政策及子母車位優惠適用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物業服務費和停車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優惠政策由物業公司與業主雙方透過合同協商確定。
(1)空置政策:經業主驗收,暫不使用或使用後因自身原因空置1個月以上的房屋、自有或者租賃車位,經物業服務企業登記確認的次日起,其空置期間的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收費標準的70%交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執行。
(2)子母車位不得高於1.5個車位的停放服務費標準,具體標準由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增值服務、特約服務咋收費?
業主自願選擇不得強制收費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業主收取相關費用,不得將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或者《物業服務合同》內容以外的其他服務合同作為向業主交付物業的前置條件強制捆綁、強制服務、強制收費,或者只收費不服務、多收費少服務,以及變相收費。
特約服務、增值服務、有償服務等相關物業服務收費由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服務專案及收費標準,經業主自願選擇,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另行透過合同約定。
物業收費等應該怎麼公示?
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一個月
《市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將上一年度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歸屬業主收益等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據實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一個月。業主有權查閱、抄錄或者複製所有歸屬全體業主收益的相關財務資料,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提供便利。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向全體業主公開物業服務費和停車服務費收入以及成本費用(構成)支出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