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上市公司年報“難產”,新證券法重擊信披違規

五家上市公司年報“難產”,新證券法重擊信披違規

本報訊儘管年報披露正式收官,但仍有5家公司出現“難產”。根據Wind統計,截至1日,暴風集團、神霧環保、*ST新億、*ST富控、*ST凱迪5家公司未披露年報。

其中,*ST富控和*ST凱迪已經明確了推遲後的年報披露時間。根據*ST富控公告,2019年年報披露工作將延期至2020年8月25日。*ST凱迪則公告表示,公司預計9月底前可以完成審計證據補充工作,審計機構預計於9月25日可以出具2019年度審計報告,預計最終於9月30日披露2019年經審計的年度報告。

需要注意的是,另外3家公司沒有明確年報披露時間。暴風集團6月30日公告稱,無法在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將於7月1日起停牌,深交所將在停牌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此外,已經因股票觸及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面值的規定而終止上市的神霧環保也未明確年報披露的時間。而*ST新億表示,目前正與意向審計機構對接溝通,暫未召開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履行聘請審計機構的決策程式。

值得一提的是,*ST新億已經連續第二年推遲披露年報資料。根據Wind進一步統計,出現2018年年報延遲披露的公司為*ST毅達、大東南、*ST新億、文化長城和金剛玻璃。其中,*ST新億預計披露時間為2019年4月30日,而實際披露時間為2019年5月9日。

“按照應披盡披原則,真實、準確、完整、公平地披露資訊是上市公司義不容辭的責任,對保障中小股東的知情權、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至關重要。未如期披露年報的公司往往存在著治理結構有缺陷、財務核算不規範等現象。在新證券法背景下,對這類公司的監管將進一步加強。”1日,知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對記者表示道,“對濫用延期披露政策,在年度報告審計和披露中藉機弄虛作假的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證監會應加強事後核查,依法從嚴追究法律責任。”

根據Wind統計,今年5月20日暴風集團因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被立案調查,此前本鋼板材、國城礦業因涉嫌未按時披露年報被立案調查,而S*ST金荔、S*ST精密、S*ST龍昌亦涉嫌未按時披露年報被立案調查而退市。

新證券法第197條規定,資訊披露義務人未按照本法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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