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客戶端北京8月2日電(張旭)中行原油寶事件終於有了新進展。截至發稿,已有近30個省份的地方法院釋出公告,“原油寶”投資者可依據相關屬地原則依法訴訟。
“我不會接受和解,會堅持以法律維護自身合法利益。”有成功立案的“原油寶”投資人這樣告訴中新網,他的態度也代表了投資人群裡大部分人的觀點。
近30省份明確受理法院
7月28日,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在官方公眾號“浦江天平”上釋出關於涉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民事訴訟案件集中管轄的公告。
圖片來自上海高院官方微訊號。
根據公告,中國銀行“原油寶”客戶就“原油寶”事件以中國銀行總行及其分支機構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依法應由上海市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由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受理;依法應由上海市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由上海金融法院受理。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發稿,至少已有27個省份高階人民法院釋出中行“原油寶”事件民事訴訟案件集中管轄公告,包括:北京、上海、重慶、 廣東、廣西、福建、河北、河南、湖南、湖北、遼寧、黑龍江、吉林、浙江、江蘇、貴州、山西、陝西、寧夏、新疆、甘肅、山東、雲南、安徽、青海、四川、內蒙古。
值得注意的是,多數省份高院的公告均顯示,按照訴訟標的額分類管轄,且公告適用物件為其省範圍內中國銀行“原油寶”客戶。北京和上海高院釋出的公告則未提到按照訴訟標的額分類管轄,同時適用物件範圍更大,為“中國銀行‘原油寶’客戶”。
律師:案件集中管轄可統一裁判尺度
北京是中國銀行總部所在地,其他省份投資人能否據此對中國銀行總行發起訴訟?對此,畢節律師協會副會長姜楨祥給出了肯定答覆。
姜楨祥告訴中新網:“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規定,‘中行原油寶’糾紛案件屬於合同糾紛,如果外省的當事人將中行總行列為第一被告,他們可以向北京的法院起訴。”
資料圖:中國銀行外景。 中新社發 王東明 攝
什麼是集中管轄,又為何要集中管轄?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權益合夥人律師王建彪告訴中新網,分地域集中管轄是法院為了提高效率和統一裁判尺度所作出的規定。
“估計被指定的法院會有專門的法官來審理原油寶涉訴案件,最後做出的判決可能都具有一致性。另外,從報道來看,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省審理原油寶案件是有統一協調的,估計各省的法官也會組織一些全國性的會議,統一裁判標準。”王建彪判斷。
有投資者起訴獲法院受理
目前,距4月20日發生的美國WTI原油期貨2005合約出現負值結算價已過去三個多月時間,部分投資者與中國銀行的和解工作處於僵持狀態。
從中新網瞭解的情況來看,投資者們的態度也有所不同。其中,部分虧損金額較小或急於減小損失的投資人,已經陸續簽署和解協議。協議內容為中國銀行補償投資人本金的20%,負值部分由中國銀行承擔。
5月份,中國銀行有關負責人曾向媒體透露,該行與客戶和解簽約率已經超過80%,並正在全面梳理審視產品設計、業務策略和風險管控等環節和流程。
從5月至今又過了兩個月,當初沒有和解的投資人們依然在堅持。“中行這幾個月還在勸我籤和解協議,說補償方案是上面制定的政策,他們做不了主。我主張全賠,就算不能全賠,也要調查清楚,不然這種事情以後還可能發生。”有投資人表示。
部分投資者不願和解的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事件發生後,中行與投資者交涉過程中,部分地區存在店大欺客行為,令投資人反感;二是“原油寶”產品設計的合規、風控等方面得不到準確答覆,投資人認為存在違法。
在原油寶投資人群裡,不少人選擇了提起訴訟。事實上,早在地方高階人民法院釋出公告之前,已經有投資人成功立案。
投資人出具的立案受理通知書。受訪者供圖
投資人王先生出具的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顯示,對於該投資人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委託理財合同糾紛一案,該院已受理,右下角日期為2020年6月1日。
王先生表示,立案過程較為順利,他6月1日提出申請,法院當天立案。“我本金一共是三萬美元,這部分全虧,根據中國銀行的公告,我還倒欠銀行幾十萬。因為不能接受這三個月以來對方的態度和行為,我不會接受所謂的和解,會堅持以法律維護自身合法利益。”
王先生在起訴書中認為,中國銀行存在多種違規行為,包括虛假宣傳,誤導投資者認為原油寶是理財產品;未盡到適當性義務和說明義務,導致投資人購買無限風險的期貨產品等。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中國銀行至今無法提供原油寶合法性材料,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自主持有或向客戶銷售可能出現無限損失的裸賣空衍生產品,以及以衍生產品為基礎資產或掛鉤指標的再衍生產品。”
王先生表示,根據中國銀行原油寶產品說明,中行原油寶屬於掛鉤芝加哥交易所指標的再衍生產品,應受該暫行辦法禁止性規則的規制。
受訪者王先生提供的交易明細查詢。
由於立案時間較早,王先生認為他的案子會是全國首批開庭審理的原油寶訴訟案件,但兩個月時間過去,當地法院除了“等通知”之外沒有給出更多的答覆。
截至發稿,數百人的投資人群裡,僅有王先生一人成功立案,雖然尚未開庭,但這對其他人依然是一種鼓舞。“之前有律所在跟原油寶的事情,中途沉默了,最近說可以受理了。我見了幾個,還沒找到合適的律師,但是會繼續下去。”有投資人說。
新的情況
——系統故障致投資人虧損四十萬,銀行能否免責?
4月9日,河北邯鄲的李先生在197.3-200元左右看跌750桶原油,透過“原油寶”交易後中國銀行系統崩潰,無法查詢交易是否成功,系統顯示保證金為零,持倉桶數為零。類似情況還出現過兩次,李先生共損失四十餘萬元人民幣。
原油寶系統崩潰無法登陸。受訪者供圖
中國銀行永年支行在書面回覆中稱,“經調查,由於近期原油價格經歷了幾十年不遇的巨幅波動,某時段出現客戶大量湧入交易量瞬間激增的特殊情形,因網路通訊擁堵,部分客戶可能出現某時間段登入失敗或交易因排隊量大、最終未成功的情況。”中行同時表示,不負責承擔系統風險和通訊風險等造成的損失。
李先生對此不能接受,仍在尋求法院立案。與他同樣遭遇系統崩潰的,還有一百多名投資人。
系統故障導致客戶無法交易,銀行方面能否免責?
“如果系統故障是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若雙方都沒有過錯,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買賣雙方平均分擔較為公平。如果系統故障不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而是系統維護不到位、不及時或操作失誤導致,那由此造成的損失就應當由負有系統維護義務的一方承擔。”姜楨祥說。
——多家銀行暫停貴金屬開倉交易
日前,國內多家銀行向客戶釋出通知,將暫停賬戶貴金屬開倉交易,理由是近期國際鉑金、鈀金價格波動頻繁劇烈。
工商銀行稱,為保護客戶權益,自北京時間2020年7月31日0:00起,該行暫停賬戶鉑金、賬戶鈀金、賬戶貴金屬指數全部產品的開倉交易,請客戶根據持倉情況做好交易安排和風險控制。
工商銀行公告。圖自官網
此外,農行、交行、民生銀行的賬戶鉑金和鈀金開倉交易分別被按下暫停鍵。其中農行將於北京時間2020年8月10日上午8點起停止賬戶鉑金、鈀金品種的開倉交易服務,持倉客戶的平倉交易不受影響。
農業銀行表示,“受今年以來新冠病毒疫情蔓延及全球貨幣政策寬鬆影響,鉑金、鈀金價格劇烈波動,市場流動性明顯惡化,交易風險加大。”
多家銀行暫停賬戶貴金屬開倉交易一事,市場普遍認為可能是吸取了之前原油寶事件的教訓。但除了市場風險,有客戶反映,遭遇銀行系統故障導致損失。
投資人反映招行貴金屬交易系統崩潰。微博截圖
“7月28日,招商銀行雙向黃金白銀交易系統崩潰,上午11點半左右,下午三點半到四點,都是貴金屬跳水之時,系統進入行情或者入金或者查詢持倉均無響應,無法交易。”有投資人表示。
對於這類情況,王建彪表示,“法院的裁判標準是比較嚴格的。投資者一要證明,無法賣出是系統故障造成的,二是證明當時是想賣出。如果上面兩個證明都能成立,則損失可以要求造成系統故障的一方賠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