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分類評級擬增四大加分項 風險管理能力加分力度最大
日前,中國證監會就《關於修改<;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的決定》(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據《證券日報》記者觀察,相較於目前適用的2017年7月份券商評級版本,《徵求意見稿》新增了四大加分項,指標分別是:機構客戶服務及交易評價指標、財富管理業務相關指標、資本約束指標、風險管理全覆蓋及風險監測有效性評價指標。
市場人士分析認為,此次加分項將引導券商商業模式向財富管理、機構服務與交易業務轉型。
最佳化券商市場競爭力
《徵求意見稿》中新設的機構客戶服務及交易評價指標備受市場關注,加分規則為上一年度代理機構客戶買賣證券交易量位於行業中位數以上,且代理機構客戶買賣證券交易量佔代理全部客戶買賣證券交易量的比例位於行業前10名、前20名的,分別加1分、0.5分,或者基於櫃檯與機構客戶對手方交易業務收入位於行業前5名、前10名的,分別加1分、0.5分,兩項按孰高分值加分。
實際上,近幾年證券公司越來越重視機構服務業務,提供的業務種類及配套的IT系統也逐漸豐富,以此率先搶灘代理機構客戶市場份額。此次新設機構客戶服務及交易評價指標也意味著,監管部門正引導證券公司增強機構客戶服務及交易業務的能力。
以2019年全年資料為例,2019年代理機構客戶款前10名的上市券商分別是中信證券(港股06030)、華泰證券、海通證券(港股06837)、東方證券(港股03958)、中金公司(港股03908)、中信建投、國泰君安(港股02611)、中國銀河(港股06881)、廣發證券(港股01776)、興業證券。此外,代理機構客戶款佔比較高的有中信證券、興業證券、東方證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申萬宏源(港股06806)預計,若此新設指標落地,上述上市公司有望獲得機構客戶服務交易項的加分。
近幾年,傳統的證券經紀業務不再是頭部券商的主要收入來源,券商經紀業務向財富管理轉型已成為行業共識。此次新設指標中,財富管理業務相關指標首次亮相。《徵求意見稿》顯示,“若上一年度投資諮詢業務收入或者代銷金融產品業務收入位於行業前10名、前20名的,可分別加1分、0.5分,兩項按孰高分值加分。”
目前,頭部券商財富管理業務轉型已啟航,券商的經紀業務轉型已初顯成效,多家券商先後設立財富管理部,在組織架構上做出重大調整,將深化財富管理改革寫進了公司的戰略部署當中。據2019年上市券商投資諮詢業務收入以及代銷金融產品收入排名來看,招商證券(港股06099)、中金公司、海通證券在2019年投資諮詢收入排名中名列前茅,中信證券、光大證券(港股06178)、中金公司則在2019年代銷金融產品收入排名中躋身前三甲。
申萬宏源進一步預測,中信證券、中金公司、招商證券、光大證券、華泰證券、廣發證券、國信證券、長江證券等14家上市券商有望在財富管理業務相關指標上加1分。
強化券商資本約束
此次修訂內容還在最佳化資本充足與風險管理能力指標方面增加了加分項。其中,新設的風險管理全覆蓋及風險監測有效性評價指標,是此次新增指標中加分力度最大的指標,最高可增加3分,最低也可增加2分,以鼓勵券商提高風險管理能力。
《徵求意見稿》顯示,證券公司實現風險控制指標並表管理、風險管理全面覆蓋的可加2分,而最近2個評價期並表管理持續符合監管要求,並且實現運用內部模型法計量風險的券商,可加3分。
此外,修訂規則還引入了淨資產收益率指標加分項,評價期內風險覆蓋率達到150%且淨資本200億元以上、風險覆蓋率達到150%的,分別加2分、1分。國開證券分析師程凌對此點評稱:“修訂規則引入淨資產收益率指標加分項,適時鼓勵券商提升槓桿率,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業務能力,避免盲目擴張規模,引導券商做大與做強並舉。”
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以風險管理能力和持續合規狀況為核心,是促進證券公司持續規範發展而制定的重要法規。業內人士認為,此次增加風險管理能力等相應指標,更加有利於促進券商風險管理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