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布公募REITs試行指引 超八成資產投資基礎設施資產支援證券

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劉宇陽)8月7日,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據《指引》內容顯示,共計51條,主要包括明確產品定義與運作模式;壓實機構主體責任,嚴控基礎設施專案質量;明確基金份額髮售方式,採取網下詢價的方式確定基金份額認購價格,公眾投資者以詢價確定的認購價格參與基金份額認購;規範基金投資運作,加強風險管控,夯實投資者保護機制;明確證監會監督管理和相關自律組織管理職責,強化違規行為約束共5大內容。

據瞭解,檔案中提及的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屬於上市交易的封閉式公募基金,應具備以下條件:80%以上基金資產投資於基礎設施資產支援證券,透過資產支援證券和專案公司等特殊目的載體取得基礎設施專案完全所有權或經營權利;基金管理人主動運營管理基礎設施專案以獲取穩定現金流,並將90%以上合併後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額按要求分配給投資者。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403 字。

轉載請註明: 證監會發布公募REITs試行指引 超八成資產投資基礎設施資產支援證券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