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國內演出機構為何鮮有購買活動取消險?

由 嶽洪秀 釋出於 財經

  受新冠疫情的影響,今年上半年大量的商業演出取消,儘管有各種線上音樂會舉行,但當下國內演出市場的大部分演出仍處於停滯狀態。作為一種避險手段存在的活動取消險,在歐美國家挺常見,但在國內卻很少有演出機構投保。事實上,保險公司有相關險種,但投保者並不多。 

  反差 國外常見“取消險”,國內投保者寥寥 

  大型活動(如賽事、演出等)取消(含延遲、改期)保險,在海外是一種比較常見的險種,應用非常廣泛,國際頂級賽事,如奧運會、世界盃、世錦賽等體育賽事,以及演唱會、音樂會、話劇等,都可以購買活動取消保險。今年因為新冠疫情取消的溫布林登網球公開賽(簡稱“溫網”),堪稱投保取消險的贏家——2003年後溫網就在投保專案中加入了流行性疾病這一項,而且保險條款逐年最佳化,在疫情尚未解除的當下,溫網每年花費大約160萬英鎊的保險開支後,獲得了1.14億英鎊的賠償。 

  不過,當前在國內投保活動取消險的演出機構寥寥無幾。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透露,2019年投保活動取消險的僅有幾單。北京的其他幾家保險公司2019年也幾乎沒有投保活動取消險的案例。上述人士表示:“北京尚且如此,全國其他城市投保該險種的,自然更少。” 

  從事文化行業相關法律顧問工作的北京清律律師事務所林楠律師介紹,目前辦理該保險的主要以涉外型別為主。2004年滾石樂隊因“非典”取消北京工體演唱會,因演唱會主辦方為此次演出購買了公眾責任保險,以及偶發事件保險的附加險,最終由人保財險賠償了250萬元。2016年原定於北京鳥巢舉辦的英超曼聯足球隊與曼城足球隊的比賽,由於比賽前夕極端暴雨天氣影響草坪,比賽被迫取消。賽事預期票房收入超過3300萬元人民幣,因運營商購買了活動取消保險,彌補了主辦方的部分損失。 

  問題 相關險種國內早已設定,演出方意願不強烈 

  其實,活動取消險引入國內的時間並不晚。早在2010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宣部、財政部、新聞出版總署、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九部門就聯合制定了《關於金融支援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2011年4月,保監會聯合文化部發布《關於保險業支援文化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確定了首批支援文化產業保險試點11個險種,由中國人保財險等三家保險企業試點經營,期限為兩年。 

  活動取消險剛引入國內時,業內曾樂觀估計,演出和保險兩大產業聯姻步伐加快,保險品種單一局面將破冰。不過,事實證明,活動取消險並未達到預期的發展水平。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演出公司與保險市場沒有良好對接,雙方存在極大的資訊不對稱。另一個困局在於,小演出機構不想買,因為成本過高,適用率不大;大演出機構想買,卻不知道哪家保險公司會售賣。 

  怎麼算出一個合理的保費,成為制約活動取消險發展的直接因素。北京中間劇場藝術總監滿頂直言,算財產險,計算方式比較複雜,“要提交營業流水等各種資料,作為測算依據,國內的資料模型積累很不夠,需要用國外的模型做測算,或許找幾個劇場,集中投保,保費才會合理一些。” 

  中國人保財險北京分公司的一位保險經理,當年曾從事從國外引入活動取消險的工作,她直言:“這些年活動取消險發展不好,很大程度是因為保險公司未能真正深入瞭解演出行業,導致保費和不確定性比較高,國外的保費約為演出成本的3%-4%,但並不絕對,相對而言國外的保險公司是深入參與行業,也能確實給出一個合理的保費。” 

  展望 市場待成熟,謹慎對待活動取消險 

  不止一位保險從業人士提到,在此次疫情過後會更加謹慎地對待活動取消險,保險責任的認定則會更加細緻。 

  林楠律師認為,保險責任主要是透過責任免除事由以及損失賠償範圍確定的,因責任免除事由屬於合同約定事項,不同的保險產品在責任免除事由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因此在投保時需格外注意責任免除的範圍,以確認發生特定事故後能否獲得賠償。她指出:“部分保險合同將傳染性疾病規定在責任免除條款中,那麼即便在疫情開始之前已經購買了活動取消保險且活動的確因疫情取消,保險公司也無需就此承擔賠償責任。” 

  活動取消險是演出行業發展到一定成熟度的時候,作為保障的一部分,而當前國內演出市場尚待成熟。一些演出行業從業者也表示,主動購買活動取消險的慾望並不強烈。滿頂表示:“我們做演出規劃週期比較長,下半年的演出,其實上半年甚至提前一年就已經做了計劃,如果一旦因為某些原因取消,也不會像一些大型專案要提前幾個月去做準備,彼此留有協商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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