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每年的“開門紅”關鍵期,產品說明會也將扎堆召開。10月10日,廣東省保險業協會發布了《廣東人身保險產品說明會規範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意在進一步規範人身保險公司產品說明會行為,防範銷售誤導,維護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
《指引》從宣傳材料課件到檔案資料管理,對產品說明會全流程提出了合規要求,並強調不得出現虛假陳述和誤導性內容。業內專家表示,《指引》有助於明確保險公司產品說明會在諸多操作細節上的邊界與紅線,有助於從源頭上減少保險消費者的糾紛數量,維護消費者權益。
全程把控防範銷售誤導
所謂產品說明會,也被業內簡稱為產說會,是以宣傳或銷售人身保險產品為目的、以會議和講座為主要方式的經營活動,以及以宣傳或銷售人身保險產品為目的的客戶聯誼會、客戶答謝會、高階客戶沙龍等活動或委託其他保險中介機構舉辦的類似經營活動。
每年的“開門紅”關鍵期,產品說明會也將扎堆召開。為進一步規範人身保險公司產品說明會行為,防範銷售誤導,維護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10月10日,廣東省保險業協會發布了《廣東人身保險產品說明會規範指引》,要求保險公司加強對產品說明會的管理規範。
《指引》的重點要求集中在防範銷售誤導方面,具體來說,《指引》表示,產品說明會宣傳材料和課件應當符合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監管規定,不得出現虛假陳述和誤導性內容:包括不得以保險產品即將停售為由進行宣傳銷售;不得對保險產品的不確定利益承諾保證收益,或以歷史較高收益率披露宣傳並承諾保證收益;不得以銀行理財產品、銀行存款、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其他金融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等。
此外,《指引》還要求對產品說明會進行全程錄影。《指引》提到,保險公司應在明確告知的情況下對所舉辦的產品說明會進行錄影,錄影內容應包括主持人的開場說明、主講人對保險產品的講解等主要內容。講解前應記錄全體參會人員到場鏡頭,講解中應全程正面攝錄講解人和講解課件直至產品說明會結束,不得中斷且不得剪接編輯。
北京劭和明地律師事務所保險律師李超表示,《指引》有助於明確保險公司產品說明會在諸多操作細節上的邊界與紅線,降低產說會銷售誤導的風險,從源頭上減少保險消費者的糾紛數量,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仍需健全防範機制
產品說明會是保險公司較為普遍的一種營銷手段,初衷是險企加強客戶對保險產品的瞭解,增進對營銷人員的信任及進行公司的品牌宣傳。
不過,在實際操作中,由於迫於業績壓力等指標要求,個別公司及業務人員難免出現銷售誤導。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已有多地監管針對產說會銷售誤導進行處罰。
從以往行政處罰資訊來看,在產品說明會誇大宣傳、將保險產品收益與銀行存款、國債利率等其他金融產品收益率進行簡單對比等情況也屢屢發生。比如,9月27日,某頭部壽險公司廈門分公司就因為存在產品說明會存在欺騙投保人行為被罰款。此前,某壽險公司還曾因為在產品說明會上向投保客戶贈送金牡丹、金如意,被認定為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對於產品說明會中屢禁不止的違規行為,行業該如何防範?李超表示,保險行業應提高保險從業人員素養,加大對產品說明會銷售誤導行為的懲處力度,同時對消費者加強保險理念的宣傳教育,加強社會公眾對保險的認知,減少資訊不對稱現象。監管部門可適時公佈涉及消費者利益相關風險的提示,揭示保險消費風險點,幫助保險消費者識別和防範銷售誤導行為。
北京商報記者 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