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9月30日,塞力醫療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北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塞力斯醫療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溫偉、王政、劉文豪、楊贊、劉源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並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2021年度報告中,塞力醫療披露可轉換公司債券“塞力轉債”募集資金使用存在問題,包括將合計7500萬元的募集資金用於日常生產經營或償還銀行借款,並將818.12萬元的募集資金違規用於非公開發行募投專案,在發現問題後才歸還募集資金專戶。2022年8月,塞力醫療披露存在5筆共計8982.78萬元錯誤使用募集資金情形。募集資金使用多次未按“塞力轉債”募集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使用,也未經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
塞力醫療的上述行為違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二條、第三條,《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0號)第四條、第十三條等規定,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代行董事會秘書)溫偉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和資訊披露主要責任人,時任總經理王政作為公司經營管理主要人員,時任財務總監劉文豪、楊贊作為主要財務事項負責人,時任董事會秘書劉源作為資訊披露事務的主要責任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募集資金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2022年1月29日,塞力醫療披露《2021年度業績預虧公告》,預計2021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700萬元人民幣到-2500萬元人民幣,與上年同期相比由盈轉虧;預計2021年度扣非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800萬元人民幣到-2700萬元人民幣。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報告顯示,2021年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4950.57萬元,扣非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5063.12萬元。2021年度業績預告披露的淨利潤和扣非後淨利潤與定期報告中披露的經審計資料存在較大差異,資訊披露不準確。
塞力醫療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等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溫偉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和資訊披露主要責任人,時任總經理王政作為公司經營管理主要人員,時任財務總監楊贊作為財務事項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業績預告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及《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0號)第六十八條等規定,湖北證監局決定對塞力醫療、溫偉、王政、劉文豪、楊贊、劉源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