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減輕納稅人、繳費人申報負擔,國家稅務總局4月17日披露,自6月1日起,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等10個稅種中的一個或多個稅種時,將可享受到簡併稅費申報的優惠。
這次國家稅務總局釋出了《關於簡併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據介紹,公告涉及的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申報,通俗講就是“簡併申報表,一表報多稅”,納稅人在申報多個財產和行為稅稅種時,不再單獨使用分稅種申報表,而是在一張納稅申報表上同時申報多個稅種。
對納稅人而言,這可簡化報送資料、減少申報次數、縮短辦稅時間。具體來說,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申報的稅種範圍包括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菸葉稅等10個稅種。
據介紹,此前財產和行為稅10個稅種的原有分稅種納稅申報,存在“入口多、表單多、資料重複採集”等問題。合併申報按照“一表申報、稅源資訊採集前置”的思路,對申報流程進行最佳化改造,將10個稅種申報統一到一個入口,提高了申報效率,便利了納稅人。
簡併稅費申報對原有表單和資料項進行全面梳理整合,減少了表單數量和資料項。新申報表充分利用部門共享資料和其他徵管環節資料,可實現已有資料自動預填,大幅減輕納稅人填報負擔,降低納稅人申報錯誤機率。
國家稅務總局同時解釋,簡併稅費申報工作將按照先試點再推廣的原則分步推進。
在先期江蘇、安徽、海南、重慶、寧波試點基礎上,自2021年6月1日起,全國納稅人申報財產和行為稅(含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菸葉稅)時,可以進行合併申報。
另一方面,自2021年5月1日起,我國還將在海南、陝西、大連、廈門4個省市開展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試點。後續稅務總局將根據這次試點情況,今年適時在全國另行推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