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發環境:關於本次交易前12個月內購買、出售資產情況的說明
城發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透過向啟迪環境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啟迪環境”)全體股東發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換股吸收合併啟迪環境並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本次交易”)。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0年3月20日釋出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的規定:“上市公司在12個月內連續對同一或者相關資產進行購買、出售的,以其累計數分別計算相應數額。已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編制並披露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的資產交易行為,無須納入累計計算的範圍。”“交易標的資產屬於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屬於相同或者相近的業務範圍,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認定為同一或者相關資產。”
本次交易前12個月內,公司重大購買、出售資產情況如下:
2020年4月2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簽署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公司與中持水務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簽訂《城發水務(漯河)有限公司股東出資協議》,共同出資設立城發水務(漯河)有限公司(暫定名,最終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名稱為準)。根據上述股東出資協議,公司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 29,958,192.00 元。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上述共同投資構成關聯交易,關聯董事已迴避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關聯交易事項予以事前認可並發表了獨立意見。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簽署暨關聯交易的議案》,關聯股東已迴避表決。
截至本說明簽署之日,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本次交易前12個月內不存在其他重大購買、出售資產的情況。
特此說明。
啟迪環境:關於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前12個月內公司購買、出售資產的說明
城發環境股份有限公司透過向啟迪環境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啟迪環境”)全體股東發行A股股票的方式換股吸收合併啟迪環境併發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本次交易”)。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0年3月20日釋出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66 號)(以下簡稱“《重組管理辦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在12個月內連續對同一或者相關資產進行購買、出售的,以其累計數分別計算相應數額。已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編制並披露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的資產交易行為,無須納入累計計算的範圍。中國證監會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的累計期限和範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交易標的資產屬於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屬於相同或者相近的業務範圍,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認定為同一或者相關資產。”
本次交易前12個月內,相關重大購買、出售資產事項情況如下:
2021年1月18日,啟迪環境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透過《關於向啟迪控股合肥有限公司轉讓全資子公司部分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啟迪環境全資子公司啟迪數字環衛(合肥)集團有限公司引入啟迪環境關聯方啟迪控股合肥有限公司成為其股東,股權轉讓定價依據為啟迪數字環衛(合肥)集團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10日的評估值。此次股權轉讓後,啟迪控股合肥有限公司出資10億元,持有啟迪數字環衛(合肥)集團有限公司42.08%股權;啟迪環境持有啟迪數字環衛(合肥)集團有限公司 57.92%的股權,仍為啟迪數字環衛(合肥)集團有限公司控股股東。
截至本說明簽署之日,除上述交易外,啟迪環境本次交易前12個月內不存在其他重大購買、出售資產事項。
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