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 琪
5月15日,中國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第三個“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以下簡稱“投保日”)活動上表示,進一步豐富“一籃子”便利服務,加大科技手段在投資者保護工作中的運用,用好投資者服務熱線、辦好投資者自己的網站,逐步建立全國投資者資料庫,推動完善線上法律援助等工作,使投資者維權從“線下跑”向“網上辦”轉變。充分發揮投教基地優勢,繼續推動投教納入國民教育,為廣大投資者提供“看得見”的服務,開展“記得住”的活動,輸出“用得上”的知識。
實際上,近幾年證監會不斷深化科技監管改革。在今年1月22日證監會例行新聞釋出會上,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示,2020年證監會組建了科技監管局,形成以科技監管局資訊中心為一體,中證資料、中證技術為兩翼的科技監管組織架構,統籌開展了資本市場的科技監管。同時,她表示,“未來一年證監會將繼續深化科技監管的改革,加強行業科技發展的統籌規劃和頂層設計,狠抓基礎工程最佳化監管系統建設,加強行業的安全監管,進一步推進科技監管再上新的臺階。”
對於應如何加大科技手段在投資者保護工作中的運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盤和林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透過交易資料分析彙總,利用大資料演算法,可以發現價格操縱行為。這幾年證券監管在這方面投入巨大,並收穫了不錯的成效。科技手段是投資者保護中的重要一環,包括以資料分析、資料探勘、人工智慧演算法對投資人行為監控、交易跟蹤,瞭解資料的關聯性,瞭解投資人賬戶之間的關聯性,對證券賬戶進行穿透式監管等多個方面。
“科技手段在投資者保護當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資深投行人士何南野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一是可以讓投資者有便捷的申訴渠道,可以隨時隨地對侵權行為進行舉報,並尋求法律援助;二是科技手段的充分利用,可以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更好的監測,並進行針對性的打擊,打擊效率更高;三是科技手段下的資料積累,可以進行針對性的分析,分析結果反過來可以更好地引導政策制定、投資者權益保護措施的落地。
值得一提的是,建立全國投資者資料庫也是證監會近年來重點推進的工作之一。閻慶民去年9月份在“第三屆中小投資者服務論壇”上就提出,要加快資訊科技與投保工作融合,為投資者提供更有溫度的服務。具體工作就包括逐步建立全國投資者資料庫,整合系統資料資源,用定量的方法為投資者保護工作提供資料支援。
在何南野看來,建立全國投資者資料庫,一是有利於對投資者的個人行為進行有效的監測和分析,使得監管機構對各類個人違法違規行為有更好的判斷;二是大數定律之下,各類市場機構侵犯投資者權益的行為,能更好地被辨識出來,並進行重點打擊;三是透過建立資料庫,實現互聯互通,可以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類教育活動,引導我國投資者群體投資理念不斷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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