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證監會一口氣下發29份罰單 多與IPO違規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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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8日電 題:重拳出擊!證監會一口氣下發29份罰單 多與IPO違規有關

新華社記者劉慧

近日,證監會一口氣公佈了29條投行業務違規處罰資訊,涉及中山證券、中信建投證券、海通證券、中金公司、國金證券、中信證券、五礦證券等多家證券公司,引發市場關注。

梳理這29份罰單不難發現,相關券商和當事人被罰的原因多和IPO業務相關,包括對發行人核查不充分、內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未勤勉盡責督促發行人等。相應的,負責承銷的保薦代表人也受到監管談話、被出具警示函等不同程度的行政處罰。

收到罰單的證券公司中,海通證券收到罰單數量最多。原因涉及:作為山東新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推薦掛牌主辦券商,未勤勉盡責,對掛牌公司內控情況、股權情況等核查不充分;保薦四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過程中,在首次提交的保薦工作報告等材料中未披露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熊友輝涉嫌行賄的事項等。海通證券分別被證監會採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舉措。

此外,中山證券是在債券承銷過程中未核查充分被出具警示函;中信建投因保薦二十一世紀空間技術應用股份有限公司時對發行人商譽減值、關聯交易、資產負債表日後調整事項等情況的核查不充分,未按規定對發行人轉貸事項發表專業意見,內部控制有效性不足被監管談話……

在證券公司受罰的同時,相關專案的多位保薦代表人也同步受到處罰,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被證監會採取監管談話、暫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檔案等處罰措施。例如,在《關於對趙鑫、王璟採取暫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檔案3個月措施的決定》中透露了相關保薦人違規的原因:

趙鑫、王璟在擔任二十一世紀空間技術應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保薦代表人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對發行人商譽減值、關聯交易、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等核查不充分,未按規定對發行人轉貸事項發表專業意見。

前不久,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圓桌會上表示,從核准制到註冊制,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角色發生了很大變化,以前的首要目標是提高發行人上市的“可批性”,也就是要獲得稽核透過;現在應該是要保證發行人的“可投性”,也就是能為投資者提供更有價值的標的,這對“看門人”的要求實際上更高了。

“從目前情況看,不少中介機構尚未真正具備與註冊制相匹配的理念、組織和能力,還在‘穿新鞋走老路’。”易會滿透露,要進一步強化中介機構把關責任,督促其提升履職盡責能力。監管部門也需要進一步加強基礎制度建設,加快完善相關辦法、規定。

在業內人士看來,隨著註冊制改革的深入,中介機構的執業質量與市場健康發展的關聯程度越來越高,監管部門對於中介機構執業質量的關注度必然會上升。此次集中釋出29份罰單也透露出了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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