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註冊集團公司,有哪些步驟
集團應該具備的條件
1.企業集團母公司(核心企業)註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至少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業)及其子公司註冊資本總額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3.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應註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組建企業集團作為核心企業,但註冊資本應在1億元以上;
4.集團所有成員均具有法人資格。
工商行政管理局對集團公司註冊的要求:
1.6個普通公司需要前期準備
2.六家公司加起來註冊資本超過1億
3.確定哪家公司是母公司
4.母公司佔五個子公司的51%以上
5.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法人可以是同一法人
接受審計的期限
申請集團設立、變更、登出登記備案。檔案、證件齊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或者驗證手續。
登記管轄地
企業集團的統一登記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
企業集團的建立一般需要以下步驟:
第一步:諮詢後收集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提交名稱註冊材料,收到《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等待名稱審批結果;
第三步:獲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及相關資料,獲取《集團設立登記申請書》及其他相關表格:
第四步:提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後領取《受理通知書》;
第五步:按照《受理通知書》確定的日期領取《企業集團登記證》。
企業集團名稱的構成及相關要求
企業集團名稱構成
企業集團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產業集團”四部分組成。
對企業集團及其成員名稱的相關要求
1、名稱前面沒有行政區劃的,應按規定程式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2.企業集團的名稱可以縮寫;
3.母公司(核心企業)可以在企業名稱中使用“集團”或“(集團)”字樣;
4.子公司(集團的成員企業)可以被賦予集團的名稱或簡稱。
5.經集團管理機構同意,參與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稱前冠以企業集團的名稱或簡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