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師未取得資格卻違規發表研報,太平洋證券遭監管點名

紅星資本局5月24日訊息,太平洋證券(證券簡稱“太平洋”,601099.SH)5月23日發公告稱,公司於5月22日收到證監會雲南監管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因存在分析師未取得資格卻以此名義對外發研報等多項違規釋出證券研究報告業務行為。

分析師未取得資格卻違規發表研報,太平洋證券遭監管點名
 

↑截圖自太平洋證券公告

《決定》指出,經查,太平洋證券釋出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存在多項違規行為。首先,存在5人未取得分析師資格,但以分析師名義對外發布研究報告,其中4人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均註冊為“一般證券業務”;1人既未註冊為“證券分析師”,也未註冊為“一般證券業務”。

其次,合規稽核於2021年11月8日已關注到某員工的證券分析師資格問題,但遲至2022年4月8日,該問題仍未解決;抽查的個別研究報告未記載分析師證書編碼,個別研究報告資料計算有誤;抽查的某研究報告由撰寫人提交後,組長於當日同一時間透過稽核。

監管部門還發現,公司《研究院撰寫及釋出證券研究報告管理辦法》第64條將“公司評級”根據“個股相對大盤漲幅”情況分為 5 級,抽查的2篇研究報告也均在報告的尾部引用該評級,但“大盤漲幅”並未明確指明為何種指數。

由於上述行為違反多項規定,雲南證監局決定對太平洋證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要求太平洋證券應認真學習中國證監會監管規定,採取措施加強釋出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管理,認真落實監管要求,嚴肅內部問責,並於6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和問責工作、向雲南證監局提交針對上述違規行為的書面整改報告。

對於上述違規行為,太平洋證券表示,公司高度重視上述問題,將嚴格按照監管要求落實相關決定,加強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管理。目前,公司各項業務經營情況正常。

紅星資本局從中國證券業協會官網查詢到,太平洋證券的分析師人數為37人。

在2022年年報中,太平洋證券提到,證券研究業務致力於為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保險機構、資管機構等機構投資者提供專業、系統的證券研究服務。報告期內,公司研究隊伍經過較大調整,在此基礎上公司加強行業研究人員的配置,不斷最佳化內部管理,持續推動賣方業務發展。

另外,展望2023年,太平洋證券計劃在研究業務方面,補充完善團隊,加強管理,增收節支。

紅星新聞記者 俞瑤 盧月佳

編輯 肖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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