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最佳化已超5個月。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用資料說明了這一改革的成效——今年9月,新發生定期存款加權平均利率為2.21%,較最佳化前的5月下降0.28個百分點。
總體而言,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最佳化後,存款基準利率浮動倍數模式帶來的槓桿效應得以消除,長期存款利率下降更加明顯,長短期存款利率之間的利差有所縮窄,銀行存款期限結構更趨合理,存款利率市場化改革有所推進。
短中期存款利率基本平穩,長期利率明顯下降
今年6月21日,人民銀行指導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將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由存款基準利率浮動倍數改為加點確定。
人民銀行日前釋出的2021年第三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提出,實施一段時間以來,最佳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成效顯著,存款市場競爭更加有序,長期存款利率明顯下行,定期存款期限結構有所最佳化,存款在銀行之間的分佈保持基本穩定,有利於穩定銀行負債成本。
最佳化前,國有大行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為存款基準利率的1.4倍,其他銀行為存款基準利率的1.5倍;最佳化後,國有大行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為存款基準利率加50個基點,其他銀行為存款基準利率加75個基點。
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公佈的資料顯示,今年9月,活期、半年期存款加權平均利率與5月份持平;3個月期利率上行0.01個百分點;1年、2年、3年、5年期利率則分別下降0.04個、0.25個、0.43個、0.45個百分點。
來源:2021年第三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總體來說,此次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最佳化後,活期存款和1年期及以內短中期定期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基本平穩,2年期及以上的長期定期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所降低,既保障了銀行自主定價空間,又能有效約束個別銀行的非理性競爭行為。
避免“期限套利”,銀行存款期限結構更趨合理
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最佳化的意義在於,避免浮動倍數模式帶來的對長期存款利率的放大效應,避免金融機構“期限套利”。
以非國有大行的其他銀行利率為例,以往按1.5倍浮動時,3年期利率比3個月期利率高出2.48個百分點;最佳化後按照加75個基點計算,3年期利率僅比3個月期利率高出1.65個百分點。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表示,此前採用浮動倍數模式時,個別金融機構迫於存款壓力,會利用不規範的所謂“創新”產品吸收長期存款。例如鼓勵客戶長期限存款,並允許提前支取時採用“靠檔計息”方式進行套利。其他銀行為了穩定存款來源,也不得不抬高存款利率攬儲。
“這種‘劇場效應’推升了銀行業整體負債成本,出現‘壞銀行定價’問題,不利於存款市場有序競爭和利率並軌的推進。”曾剛說。
去年以來,監管部門規範結構性存款、叫停“靠檔計息”、整頓第三方網際網路平臺存款產品……一系列舉措有效改善了存款市場的競爭秩序,防範推高銀行負債成本。
而與這些監管措施相比,此次最佳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作用更加直接。曾剛表示,新方案的加點模式消除了槓桿效應,長短期存款利率之間的利差有所縮窄,有利於引導銀行存款迴歸合理的期限結構。
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顯示,9月新發生定期存款中,2年期及以上的長期定期存款佔比為26.4%,同比下降5.9個百分點,較5月下降10.6個百分點,定期存款期限結構有所最佳化。
此外,新方案同步調整了國有大行和其他銀行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二者之間仍存在合理利差,存款在銀行之間的分佈保持基本穩定。
銀行工作人員為客戶辦理現金業務。新華社記者 韓傳號 攝
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步履不停
利率市場化改革是我國金融領域的重要改革之一。長期以來,我國存在基準利率和市場利率並存的“利率雙軌”問題,促進利率“兩軌合一軌”是利率市場化改革的迫切要求。
2019年8月,我國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後,貸款利率隱性下限被打破,利率傳導效率有所提高。
“LPR改革後,存款利率的市場化推進和‘並軌’成為整個利率市場化改革程序中尚待完善的一塊重要拼圖。”中金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團隊負責人陳健恆說。
2013年,人民銀行指導建立了利率自律機制,對金融機構利率定價行為進行自律管理。2015年放開存款利率管制後,利率自律機制透過行業自律協商約定存款利率上限,約束個別銀行的高息攬存行為,抑制存款市場非理性競爭,有效維護了存款市場競爭秩序。2020年,《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釋出,明確提出穩妥推進存貸款基準利率與市場利率並軌。
陳健恆認為,此次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最佳化正式邁出了存款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關鍵一步,會對完善利率市場化程序起到重要作用。“利率市場化藍圖完整構建後,只需要調節少數幾個政策利率,便可以完成整個貨幣政策的傳導,提高政策傳導效率,存貸兩端的聯動性也會大幅增強。”
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表示,利率市場化的深入推進將給我國銀行業帶來全面而深刻的影響。隨著金融改革的推進,商業銀行作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將在競爭中獲得更大自主權和主動權,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將不斷加強。(記者張千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