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30日訊息(記者孫魯晉)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關於調整年金基金投資範圍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並配套印發《關於印發調整年金基金投資範圍有關問題政策釋義的通知》,對年金基金投資範圍作出調整,促進年金市場健康發展,實現年金基金資產保值增值。
《通知》明確了年金基金的定義,首次在檔案中整合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基金投資規定和要求,並統一強調年金基金投資管理的原則。
《通知》規定了年金基金財產的新投資範圍,限於境內投資和香港市場投資。其中,香港市場投資指年金基金透過股票型養老金產品或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此次投資範圍中新增優先股、資產支援證券、同業存單、永續債、國債期貨等金融產品和工具,並調整明確了相關投資品種的投資要求和估值方式等。
《通知》提高了權益類資產投資比例上限,明確年金基金財產投資權益類資產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投資組合委託投資資產淨值的40%,投資比例上限提高了10個百分點。
《通知》進一步規範年金基金投資行為。首次明確要求巢狀穿透管理,進一步要求年金基金財產投資比例在計劃層面和組合層面實行“雙限”,防範年金基金合規風險。
本次年金基金投資範圍調整,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鼓勵中長期資金支援資本市場發展戰略部署的有效舉措,是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堅定支援和維護香港金融繁榮穩定精神的具體體現,是新形勢下回應市場關切、防範化解年金基金投資風險的重要手段,對促進養老保險第二支柱健康規範發展、更好維護年金受益人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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