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0月15日,證監會發布訊息稱,近日,證監會會同公安部、最高檢聯合開展打擊證券違法犯罪專項執法行動,集中部署查辦19起重大典型案件。這些案件主要涉及:一是重大資訊披露違法案件8件。有的債券發行人、上市公司連續多年財務舞弊,涉嫌欺詐發行犯罪;有的上市公司併購標的為完成業績承諾大量虛構業務,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犯罪;有的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利用職務便利,以支付股權轉讓款、債務轉讓等名義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有的中介機構從業人員配合上市公司造假,偽造審計證據,執行銀行函證時嚴重失職,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犯罪。二是惡性操縱市場案件9件。有的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夥同市場機構操縱本公司股票;有的股市“黑嘴”與操盤方合謀透過蠱惑交易、“搶帽子”交易等方式非法牟利。個別當事人屢查屢犯,犯罪主觀惡性強。三是典型內幕交易案件2件。有的內幕資訊知情人除直接從事內幕交易外,還向存在特殊利益關係等其他人員洩露內幕資訊,參與收益分成。總的看,上述案件呈現組織團伙化、主體多元化、手法隱蔽化等特徵,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長、涉案金額大,危害後果重。
2021年上半年,已累計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及線索119件,移送涉案主體266人,較去年同期增長均達到1倍以上。同時,及時向檢察機關抄送重大案件17件。為高效推進證券違法犯罪案件查處,我會進一步最佳化與刑事司法機關的執法協作機制,透過“證監、公安、檢察”聯合部署專項執法行動,更好發揮各自優勢,提升執法效能。
編輯 宋鈺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