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多地披露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專案新進展,“入箱”日漸常態化,“出箱”是關鍵
北京商報訊(記者 嶽品瑜 廖蒙)金融科技創新試點穩步擴容中。3月17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自2022年3月以來,北京、上海、重慶等多個省市釋出了新一批金融科技創新應用。
其中,央行重慶營管部在3月14日披露了重慶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新一批創新應用,這也是重慶對外公示的第三批創新應用。根據央行重慶營管部官網,重慶本次公示的創新應用名為“基於量子安全技術的移動普惠信貸服務”,應用型別為金融服務,由重慶銀行申請。
根據專案介紹,上述創新應用主要是基於量子安全、大資料、機器學習等技術,提升銀行的資料安全保護能力,為小微企業客戶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信貸服務。展業渠道為移動展業終端,預計服務小微企業客戶數100戶左右,授信規模約1億元。
而北京、上海也在3月相繼公示了第四批創新應用名單,其中北京入選應用為建設銀行推出的“基於‘碳賬本’的個人金融服務”;上海披露的3個創新應用則涉及跨境支付、企業支付以及電信詐騙預警等,參與主體包括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
北京商報記者根據各央行分支機構披露的資訊梳理發現,2022年以來,除了前期參與試點的地區持續釋出新一批入選創新應用名單外,還有新疆、陝西、天津、江西、黑龍江等5個地區披露了首批金融科技創新試點應用名單,應用場景涉及綠色信貸、助農信貸以及農村土地抵押服務等多個方面。
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包括3月14日重慶披露的1項創新監管應用工具在內,截至3月17日,各地共計公示155個金融科技創新應用,參與主體主要以銀行、支付機構以及各類金融科技公司為主。
在零壹研究院院長於百程看來,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的目的是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推動科技在金融中的應用,提升金融業務效率,這也是《政府工作報告》所提的創新監管方法的具體體現。監管試點推出至今已有兩年多時間,試點在區域上不斷擴容,在領域上不斷拓展,應用上也不斷成熟。
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王鵬則指出,金融科技“監管沙箱”的試點工作,整體來看從運營至今發揮了重要作用。首先在於對創新型金融產品的應用起到了很好的輔助作用,包括智慧金融、數字金融以及農業金融等,增大了小微企業信貸可能性,這也能進一步推動科技創新與金融創新相結合,提高了更多機構主體的參與積極性。此外,“監管沙箱”也為科技、金融機構搭建了平臺,為金融行業的數字化轉型起到了良好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儘管當前各地區參與金融科技創新試點幾乎已成常態化,各試點地區披露的應用專案數量也在不斷增多,但“入箱”僅僅是創新應用發揮作用的第一步,後續能否順利“出箱”才是關鍵所在。
北京商報記者多方瞭解到,各試點地區對於金融科技創新應用專案具有嚴格的稽核流程,此前便不乏有專案在公示期過後被“退回”。對於已經“出箱”的專案,更會持續性地監控其本身的安全性和業務的可持續性。
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自2019年12月啟動以來,155個“入箱”專案中,當前僅有北京、深圳、重慶三地7個創新應用專案透過測試,正式啟用。3月9日,江西省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實施工作組釋出的公告顯示,該省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第一批創新應用已完成輔導、公示、登記等,現進入測試執行階段。
從各地區披露的資訊來看,“出箱”的創新應用主要以金融服務為主,涉及到供應鏈金融、普惠金融、智慧銀行以及智慧風控等方面。於百程指出,不論是公示專案還是已經“出箱”的創新應用,均主要是透過科技手段賦能,推動了金融服務三農、雙碳、供應鏈金融等實體經濟的效率。這些領域要麼是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中的難點,要麼是未來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方向,體現了金融科技在賦能金融業務上的價值。
“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本身就屬於創新型活動,只有建立健全的長效機制,才能真正發揮其作用,”王鵬分析認為,當前,各參與主體根據所處區域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推出創新應用,但專案具體的執行情況可能仍然需要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產品型別進行細化。同時,專案真正落地後,實際運營情況和測試階段必然存在差異,也需要監管方及時跟進調整。